平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平昌超限是滋生腐败贪污,车祸的根源》网帖的回复 感谢你对我县路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现将网帖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部分工作人员开小车上下班情况属实 经查,县路政超限检测站四名工作人员开小车上下班情况属实,其中,3人为喻家溪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1人为该站工作人员家属。他们购买私家车的经济来源属于家庭合法收入或赠送,与工作岗位没有关系。 二、“收钱不给票或少给票”说法不实 根据国家及四川省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的相关政策,二轴车、三轴车、四轴车、五轴以上车只要车货总重分别不超过24、36、48、55吨不予强制卸载,均按超限吨位和行驶里程计收路产补偿费,即:0.5元/吨/公里(川价发[2012]811号),但从未足额收取过。目前,喻家溪监测站因场地小,且无卸载设备,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强制卸货。为保证交通安全畅通,只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实施强制卸载,对恶意超限,屡次超限的车辆执行“扣分制”或“黑名单制”。通过对部分驾驶员和车主调查,调阅现场监控录像,没有发现超限监测站工作人员收钱不给票或少给票的行为。 三、“7.15”事故与超限运输治理无关 7.15事故肇事车川19-08523系二轴车,在通过灵山服务站时,被检测出车货总重23.85吨,因不超过24吨,不构成强行卸载事实,当班路政员只能发出自行卸载通知书。交警大队事故裁决认定为:“制动失灵,与超限运输治理无关”。 四、路政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措施 今年以来,我队加大了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力度,成立廉政督查领导小组,强化稽查力度,逗硬惩戒措施。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更新超限监测站现场监控设备,对不廉洁执法已建立了惩戒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民主测评,得分在后三位的工作人员述职述廉。 截止1—7月,我队上缴非税收入285万,较去年同比增长67%,对操作不规范有三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基本杜绝了个人不廉洁行为。 希望各位网民继续监督我县的路政工作,敬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良好建议。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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