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轴车、三轴车、四轴车、五轴以上车只要车货总重分别不超过24、36、48、55吨不予强制卸载,均按超限吨位和行驶里程计收路产补偿费,即:0.5元/吨/公里(川价发[2012]811号),但从未足额收取过。""为保证交通安全畅通,只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实施强制卸载"
请问路政:1、可否请记者随机在俞家溪全程监控一天,以现有砂石车厢平,看一下有没有一辆二轴车、三轴车、四轴车、五轴以上车车货总重分别不超过24、36、48、55吨的?你们的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
2、平涵路上的许多桥梁被交通局立牌标明“病害桥梁或桥梁维修--限速5公里、限载20吨”,请问20T以上车辆照常通行,你们是如何控制的?出了事该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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