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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关于退休回农村能享受农村待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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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13:04 | |阅读模式
我岳父66年央企职工,一工一农,妻户口所在地是岳父祖辈住的地方新都区马家镇北新村,房子、宅基地也是父母留下来的。企业和落户不在一个地方,96年退休回原藉随妻落户农材,户口是农村户口,现搞集约土地集院并院,占我岳父200平米宅基地,新房修好后人均35平米,岳父母的按800一平米。协议时说是农村户口都一样,现在交房时,说我岳父是单位退休的,不符合政策,我岳父的则要我按市价2400购买,多出的10平米也要按市价购买,这合理不,有没有什么相关政策,另外我岳父在原单位没有享受分房待遇.。原来政策说农村一家有两女的也符合独生子女政策,可以迁入一人,结果由于搞这些,我岳父两个女儿均外嫁,说是不能迁回去,也享受不到这些,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岳父能享受和岳母一样的待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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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08:55 |
不该享受集体土地的任何产物 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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