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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5324|评论: 46

老胡以金星收费站违法收费为名,利用坛友的善良,让大家关注他自己的案子难道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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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狐或狗的,我一般不骂人,你也可以攻击我语言上、逻辑上等方面的纰漏,如果要骂一句,我把鲁迅先生说的一个名词赠予你,现在你成了“乏走狗”,恼羞成怒之极。论坛里的网友谁不知道、谁没看到你那么多对政府不满的帖子呢?但不满的起因大家也非常清楚,那就是你的一桩案子,你认为法院没给你公正,在网上喊冤;又以金星收费站违法收费为借口,利用善良的网友,在指责法院的同时,让大家自己的案子给以关注。你的目的,我早就看到了。各位坛友如果不信,你们回忆一下并查看一下老胡的帖子,看似一个民主斗士,实则利用大家的善良,想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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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 小米椒 -30 收起 理由
P民巡察员 -10
五城浪子 -10
天府愤青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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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

发表于 2013-8-6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方【科瑞】 发表于 2013-8-6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哪位网友?

他在咬G哥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愤青 发表于 2013-8-6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一个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

可以维护,利用大家关注金星收费站收费一事加进自己的东西,我还是佩服老胡挺会炒作的。

发表于 2013-8-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同楼主说法。你现在所用这种方式让人难以接受。

发表于 2013-8-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九月,反对不惑男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批评zf的公民,才是真正的爱国公民!

发表于 2013-8-6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炒作,他是为民作一项公益事,金星收费站你即然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双向收费为何要改成单边收费,没有胡哥,人民的利益要侵犯到何时。法律再大,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看看李某某案,现在又有新的进展,后台再硬,律师频繁调换,什么法律教授,法律顾问都改变不了事实。

发表于 2013-8-6 1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今天的行为,做为   自己事后总结 本帖最后由 五城浪子 于 2013-8-6 13:28 编辑


发表于 2013-8-6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律程序走莫错。比动不动就上访,就纠缠不休,甚至聚众闹事好多了,支持依法维权。一审不服就上诉,二审不服可申诉,还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也可以申请再审,渠道很多,可以选择,萝卜酸菜,各有所爱。走自己的路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6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夸张地说,胡哥是南部论坛、甚至南充论坛的一面旗帜!至少他敢于对不合理的现象公开说“不”,这就是一个人的正气!试看一下论坛,还有哪个网友不畏权贵、敢于起诉?!至于楼主说的“利用”,我完全不赞同,他的帖子我都是发自内心的顶,我跟他没有深交,只是在年会和法院见过两次面而已。

发表于 2013-8-6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案件太少了,应该继续发扬。推动法制建设,做到司法为民!

发表于 2013-8-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要不得
lzm

发表于 2013-8-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我不想骂你!我只能说:你可以让你的子子孙孙甘当ZF的打手 奴隶 婊子 甚至你也是可以的!但是你无权要求其他人也和你一样的也去犯贱 献媚 猪一样的思考  生活!

发表于 2013-8-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G哥没有抄作自已。

发表于 2013-8-6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我不想骂你!我只能说:你可以让你的子子孙孙甘当ZF的打手 奴隶 婊子 甚至你也是可以的!但是你无权要求其他人也和你一样的也去犯贱 献媚 猪一样的思考  生活!

发表于 2013-8-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收到损害,没有错啊,楼主不应该这样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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