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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仪陇县政府:管管金城网吧学生上网玩游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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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仪陇县政府:管管金城网吧学生上网玩游戏问题
     我家住金城镇,我儿子今年下半年读高三了,现年16岁多,没身份证同时也是未成年人,就读于仪陇中学。他们7月28日暑期补完课后又要求在外面补课,作为一个家长,对儿子好学,感到高兴,当时就给了480元补裸费。
     从8月1日起开始上课,我们也没去管,只叫他好好学习,前两天感到有点不对,前晚问他学习情况和老师问题,回答不完满就起了怀疑,昨天叫他把收费单拿回看看和到学校去看,昨晚回到家,他把同学的收费单拿给我看,感到受骗了,先是很很打了一顿,后来才交待这几天天天待到天下网吧(原财政局门口)里面上网,480的学费只有275元,加上平时给的零花钱,在网吧就用去了200多元。
     当时太气愤,拉着他去金城派出所报案,叫派出所的同志们管管网吧,学生未成年,没有身份证,咋个能在网吧上网,一待就是七天,用去了200多元。
     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后来叫来一个管天下网吧的警方负责同志过来跟我们谈,说他们不该管,叫我们去找文广局,我儿子是未成年人。我问我儿子即然是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为什么网吧能上网?文广局连学生没有身份证上网也管?搞不懂。派出所说了不归他们管,咋个还有负责天下网吧的警方同志,这里面的道道谁能解释一下?难道我儿子在网吧上网,我还要跑几十公里外的新政去找文广局,派出所同志说对的,他们也没办法。
     作为一个家长,衷心希望县政府能整顿一下金城网吧,不要象金城派出所的同志推脱责任。你们到金城各网吧去看看,里面大多数学生上网玩游戏,看到好寒心。
     作为一个金城人,也衷心希望有孩子的家长们,多关心自己的孩子情况。
     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县委、县政府决定,从8月5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教育、集中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和反映、集中查办案件,从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入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正风肃纪不要流于形式,喊喊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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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你娃非要去。。。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娃在西安 发表于 2013-8-8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你娃非要去。。。

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主是想上也没地方去

发表于 2013-8-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痛恨网吧里面给未成年人上网
发表于 2013-8-9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禹治水,只能疏,不能堵。这点你必须弄清楚。堰塞湖咋来的,堵住了一旦爆发那就是铺天盖地

发表于 2013-8-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一分二看,家里社会齐抓共管,但也不要完全堵死,网吧问题只能归政府管了,网上很多东西不健康,对孩子们影响很大
发表于 2013-8-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吧确实该文广局管,但片区民警也有责任。
发表于 2013-8-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城镇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麻辣网友已多次反咉,请仪陇县文广局尽快调查处理并回复。

发表于 2013-8-1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卓澜 发表于 2013-8-9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一分二看,家里社会齐抓共管,但也不要完全堵死,网吧问题只能归政府管了,网上很多东西不健康,对孩子们 ...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3-8-9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吧确实该文广局管,但片区民警也有责任。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重镇 发表于 2013-8-10 1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要顶!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儿子交待:他在天下网城(金城派出所对面,下面一点点,原财政局大门口上去二楼和三楼都是)上网,每小时收费4.5元。每天早上6点多就去了,中午12点回家,下午1点又去了,晚上6点过回家,每天上网基本上用了10个小时,也就是一天要用去45元。从8月1号到8月7号共七天,大家算算网费共收了多少元。
发表于 2013-8-1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网吧上网 发表于 2013-8-10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支持

不用谢,应该的。

发表于 2013-8-12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是金钱社会,有些人看钱说话,没有人为你除力的

发表于 2013-8-1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能精神上支持,管理上要文广和公安才行

发表于 2013-8-1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建立长效机制

发表于 2013-10-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吧,派出所怎么可能不管,我们这边派出所把网吧罚惨了,现在看不到小娃上网了

发表于 2013-10-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新闻网讯(陈相)9月23日,记者从仪陇县公安局大寅镇派出所获悉,2013年9月18日17时许,大寅派出所民警对大寅镇文化路光辉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随机抽查上网消费者,现场发现网吧未按规定登记上网消费者陈(某)、张(某)、徐(某)等人有效身份证件,民警随即固定证据,依法传唤网吧现场经营者王(某)进行调查。王(某)对上述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
    在调查结束后,大寅派出所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后,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大寅镇光辉网吧给予警告,并处陆仟元罚款。

发表于 2013-10-4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新闻网讯(陈相)9月23日,记者从仪陇县公安局大寅镇派出所获悉,2013年9月18日17时许,大寅派出所民警对大寅镇文化路光辉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随机抽查上网消费者,现场发现网吧未按规定登记上网消费者陈(某)、张(某)、徐(某)等人有效身份证件,民警随即固定证据,依法传唤网吧现场经营者王(某)进行调查。王(某)对上述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
    在调查结束后,大寅派出所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后,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大寅镇光辉网吧给予警告,并处陆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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