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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四川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被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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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被提起行政复议
    四川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到政府要求改写女儿被误写的年龄,遭到工作人员辱骂,气愤之下将电脑显示器推倒办公桌下(造成不份损坏),当地派出所将其戴上手铐,关押长达24小时,导致李金兰软组织受伤并轻微骨折。李金兰因此到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上访、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要求赔付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中江县公安局为了逃避、推卸责任,以为李金兰检查伤情为由,诱骗其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并据此作出江公(治)不罚决字[2013]061801号《不予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李金兰还因此失去了工作。8月10日,李金兰向中江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书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金兰
户籍地: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
代理人:
被申请人:中江县公安局
法人代表:何其胜 局长
住所地:中江县凯江镇玄武西路18
请求事项:1、请求撤销中江县公安局江公(治)不罚决字[2013]061801号《不予处罚决定书》;2、因《不予处罚决定书》导致申请人失去工作,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求赔偿损失1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13年4月30日,申请人因女儿户口年龄被误少写两岁不能外出谋生一事,去到石笋乡政府办证厅要求改正,遭到工作人员辱骂,说:“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代疯,疯子。”申请人被激怒,一气之下,随手将电脑显示器推倒办公桌下(造成部分损坏)。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申请人的手反扭在背后,随后,将申请人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到了晚上,被铐在铁栏杆上的申请人没了声息,警察叫来医生,问申请人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申请人的手铐取下,并叫来申请人娘家姐姐请人抬上面包车送回娘家,后来发觉伤情较重速送往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当天用去医疗费三百多元,因无钱医院拒绝继续治疗。一星期后又到淮口骨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六百元,因无钱中断治疗,现伤未痊愈。
因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于54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521日,李金兰又到中江县公安局讨说法,县局以为申请人检查伤情为由,将申请人带至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病检室,医生与申请人进行了几分钟问话后说:“没什么问题,一个星期后拿结果。”2013529日县公安局到金堂淮口镇申请人租住房内送交三益司鉴所[2013]精鉴字第70号《司法意见书》,申请人拿到后未签字。6月13日申请人又到省公安厅督察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6月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淮口镇向申请人宣读并送交了江公(治)不罚决定[2013]061801号《不予处罚决定书》。申请人对此《决定书》不服,因为“不予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是来源于7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人员”将申请人鉴定为“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对此“鉴定意见”申请人有很大异议,因为申请人是一个健康的正常人。4月30日的不当行为是外在诸多因素所致(主要是女儿年龄被误写,纠错反受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辱骂,加之婚姻家庭破裂,无房无地无生活来源,未成年女儿失学陪母亲四处流浪),气愤之下损坏了公物,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该受到处罚,但对方工作人员也应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石笋乡派出所却采用非法手段将申请人戴上手铐,关押长达24小时,导致申请人软组织受伤并轻微骨折。申请人因此到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上访、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要求赔付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中江县公安局为了逃避、推卸责任,以为申请人检查伤情为由,诱骗申请人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这一纸司法鉴定意见书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人格权,让申请人从此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行动的自由,连打工权都失去!(淮口天地福鞋厂知此情后辞去了母女俩的工作)。因此,中江县公安局依据7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合法的,请求撤销,并赔偿因此给申请人带来的精神损失一万元。
综上,为了维护司法尊严及法律的正确实施,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行政复议!
此呈:中江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李金兰
                                  2013年8月10日
附件:
1、江公(治)不罚决字[2013]06180号《不予处罚决定书》
2、三益司鉴所[2013]精鉴字第7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3、申请人4月30日被铐在石笋乡派出所铁栏杆照片及派出所当事看守民警照片
照片 007.jpg
李金兰“被”精神病经过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2006年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今年4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老式电脑推在地上。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李金兰双手合拢,不停的念叨:“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保佑,观音菩萨保佑,惩治这些恶人,保佑我们受苦受难的人平安。”警察听到后,走过来,恶狠狠的说:“现在是金钱社会,菩萨保佑不到你,只有金钱才保得到你。”说着,就给李金兰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李金兰看到女儿站在栏杆外面,正眼泪巴巴的望着母亲,李金兰对女儿说:“妹子,不要哭,你赶快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不然你妈咋个死的你都不晓得。”李金兰的女儿才悄悄的拍了几张母亲被吊在铁栏杆上的照片。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将李金兰弄到椅子上,李金兰浑身无力,说不出话,只是心里明白,坐不稳,从椅子上滑下来,又弄到椅子上,又滑下来,如此几番,警察恼怒的吼到:“李金兰,你装死嘛,你以为把我们吓到了,你就是个人渣。”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又通知李金兰的母亲和姐姐,请人抬上面包车,送回娘家,后来发现伤势较重,马上送往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当天用去医疗费三百多元,因无钱医院拒绝继续治疗。一星期后又到淮口骨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六百元,因无钱中断治疗,现伤未痊愈。
因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于54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521日,李金兰又到中江县公安局讨说法,中江县公安局龙化派出所的曹警官却以检查伤情为由,将李金兰安排在宏盛旅馆住下来,对李金兰说:“你在这儿住到,我们要去凑钱,钱凑够了,才带你去看病。”还对看门的吩咐,要看好李金兰。三天后,曹警官对李金兰说:“钱凑够了,我们到绵阳去看病。”李金兰心想,中江、金堂这么多医院,为啥到绵阳去看病,莫不是把我整成精神病?李金兰当即表示不愿到绵阳看病。曹警官看出李金兰的疑虑,就说:“在中江、金堂看病你又说我们收买了医院,到绵阳就不会收买了嘛。”李金兰信以为真,旁边的人也说:“他让你到哪儿里看病就到哪儿里看嘛。”在去医院的路上,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曹警官还一路走,一路不停的给领导打电话请示、汇报。到了绵阳第三人民医院,李金兰一看,这么大个医院,看病的人这么多,应该没啥问题。进到医院,曹警官把医生叫到一间房里嘀咕了一阵儿,出来后,医生要李金兰坐在凳子上,说:“我今天只问你这个星期的事情,你住哪个地方?”李金兰答到:“我住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医生问:“你这个星期心情好不好?”李金兰答:“这个星期心情肯定不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闹得我那有好心情。”医生问:“你看到眼前有没有虫子飞、蚂蚁飞?房子转不转?”李金兰答:“没有看到虫子蚂蚁飞。房子也不转。”医生问:“你看没看到有人跟踪你、监视你?”李金兰答:“我没看到有人监视我,跟踪我。”问话进行了几分钟。最后医生对李金兰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一听就冒火了,说:“我说是看手,你要把我弄来问话,他们的口是金子做的,问几句话就要一千多块。”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67日,6个警察来到李金兰的租住房,把正在打工的李金兰的女儿通知回来,避开李金兰,叫到一旁说话,李金兰见此,气愤的说:“我有啥子听不得,我又不是罪犯,作了坏事。”警察拿出“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直到此时,李金兰才知道那天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看病,是去作精神病鉴定。警察对李金兰说:“你有啥要求,我们可以帮助你。”李金兰指着警察说:“你们这些骗子,那天去看病,就是要把我弄成精神病,这下你们顺心了,我不敢再找你们要赔偿了,你们随时可以把我弄进精神病院去。你们这样做,是要遭报应的。”其中一个女警察蛮横的说:“我不看你是精神病,早就拿手铐把你铐起了,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李金兰伸出双手,说:“你铐啊,铐啊,你们这群疯子,吃人饭不作人事的,要遭报应。”几个警察见此,急忙爬上车,“噗”的一声开走了。围观的大妈大婶说:“他们这么坏,你把他们的车子掀翻。”李金兰说:“谢谢大妈大婶的好心,我现在不能这么做,他们就是要激怒我,好把我弄到精神病院。”6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金堂县淮口镇在李金兰租住屋向其宣读并递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放声痛哭。李金兰及女儿因此失去了在淮口天地福鞋厂的工作。613日,李金兰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85日,李金兰再次到省公安厅讨说法。晚上就睡在省公安厅门口。
810日,李金兰就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致其左手骨折,并被鉴定成精神病一事,向中江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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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都是激化社会矛盾的苗头!

发表于 2014-9-2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江是这样的,,贪官多了去。没办法啊

发表于 2015-4-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江县公安局就是黑,自己的警察死在工作岗位上了都不闻不问一年半呢,也发生在你这事不久呢,14年1月初,到现在都没解决。你的事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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