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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巴中市建设局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提前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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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07 |
5.22 发表于 2013-8-15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巴中房管局给解释,不行就整个横幅挂在城市广场!

想法很有创意,很好 ,不过现在还没有到那份上的时候,让我们继续让贴火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09 |
5.22 发表于 2013-8-15 0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们肯定去分钱钱去了,没有时间来理会咱老百姓。

没时间理,我们就叫他们不得不理,所以我们必须团结一致,谢谢你的顶贴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10 |
paidaxing_lee 发表于 2013-8-15 0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总有这样那样不明的费用

这个钱是该交的,国家规定了的 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向买受人交房的时候交,谢谢你的顶贴,希望你没事多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12 |
married 发表于 2013-8-15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提供的图片上的内容,好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里面找不到哦,特别是“必须”这个词语,好像用得 ...

是商品合同后面的补充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14 |
阿科尔 发表于 2013-8-15 1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多钱没有第三方监管是不是有很大的隐患,主管部门就没有思考一下?

主管部门思考的如何从老百姓身上整钱
发表于 2013-8-16 21:39 |
就是,说是规定,何时出的政策性文件,有无法律效应呢

发表于 2013-8-17 00:33 |
烦请贵局的领导简答以上问题且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 2013-8-17 00:33 |
烦请贵局的领导简答以上问题且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 2013-8-17 00:34 |
烦请贵局的领导简答以上问题且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 2013-8-17 00:34 |
烦请贵局的领导简答以上问题且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 2013-8-17 08:07 |
巴中房产是比较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19:28 |
lfz0206 发表于 2013-8-17 08: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中房产是比较乱了。

就是,不能说当官的想爪子就爪子

发表于 2013-8-17 21:01 |
买新房子就要交几千元的维修基金,请问新房子要维修哪里?我买的顶楼漏雨,起初建筑公司的人还来看一下,后来电话都不接了。我们交的维修基金该用在什么地方?

发表于 2013-8-17 21:02 |
就是要领导给老百姓答复

发表于 2013-8-17 21:03 |
强烈要求退款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1:42 |
风吹而过 发表于 2013-8-17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要求退款

这个倒不用,难道你把维修基金交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1:43 |
大家顶起,在此谢谢了

发表于 2013-8-22 12:12 |
早就该处理了,影响下一代。

发表于 2013-8-22 16:21 |
。。。。。。。

发表于 2013-9-16 11:59 |
v1// 发表于 2013-8-12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身为巴中市丰泽园业主,我也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求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 165 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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