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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鸡得金块 发表于 2013-8-17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这个事情当时人已经报警了,说是诽谤。把帖子删了哦
蚊 发表于 2013-8-17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冒充老师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罡兴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3-8-15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致人轻伤给予行政警告。我不是看错了吧。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刑事犯罪,应该判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报不平哥 发表于 2013-8-16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我知道。这是西华师大那个叫冯文武的肇事者搞的。他是西华师大化学系教授,在火车站那开了家印刷厂。沾 ...
套近乎 发表于 2013-8-17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晓丽在公安那里交代假材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多学学法律,请教请教律师。
不是蓝牙的蓝牙 发表于 2013-8-17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反复看了几次。应该有个名目了。 有个人被印刷厂的老板撞了,让刘晓莉的婆婆去护理,但是印刷厂的老板 ...
套近乎 发表于 2013-8-17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金宝镇小学老师,她是幼儿园的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