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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刘忠系仁寿县华南建筑有限公司承包修建蓬安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蓬安县晟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养猪场、饲料厂工程而被陷深渊,不得已向你们投诉,请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
事由:经第三方介绍,蓬安县晟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我司提供了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标明注册资金513万元;(2)蓬安县发改委的批文,文件上标明股东集资590万元,企事业单位融资590万元;(3)蓬安县袁菱县长与其签订的“投资兴建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场项目合同书”,此合同书上明确了乙方潘文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此项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100亩。(4)蓬安县委县政府与养殖场法人潘文签定《招商引资》合同时的会议记要。
这些文件都有蓬安县各相关部门领导的签字及公章,我司均有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就是因为我们相信蓬安县政府、蓬安县工商局、蓬安县发改委的这些批文才与甲方法人潘文签订的《蓬安县晟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饲料厂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是:蓬安县晟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饲料厂及零星工程由我公司包工包料进行承包修建,工程总造价约600万元,我公司按对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隐蔽工程及外围工程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每月25日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后报给建设方,次月5日前由建设方按80%的计量工程支付我司工程款。同时,我司进场前还向建设方交纳了30万元保证金,还有很多其他约定等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我司在2009年8月1日按时进场准备施工,可建设方应当做到(水、电、路)三通的问题是直到8月28日才把电接通,路面至今也无法正常使用。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司仍然克服了种种困难,认真履行合同,艰难施工。在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计量后,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方应当在9月5日前向我司支付第一批工程款16万多元,可建设方却无钱支付工程款,多次向我司写下承诺书承诺支付工程款,可次次都未兑现。见对方这样不讲诚信,我司多方打听,方知对方的账户上根本没有资金,不仅欠我司的工程款,还欠本工程的地基堡坎、挖机平场等工程款若干。不仅我们投入的资金深陷其中,而且几十名民工的工资也不能兑付,造成民工情绪激昂,埋下了极为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该养殖场占地100亩,基本农田有20多亩,国土局2009年9月16日发出停工通知。请问为什么占有农民基本农田蓬安县政府还要批准建设?为什么占有土地使用手续没有办好,100亩农田就这样被糟蹋。该养殖社法人潘文无钱支付农民的占地补偿款,当地农民愤慨不已,多次找到蓬安县锦屏镇政府无果。
请问蓬安县政府、县工商局、县发改委,他们所批示给潘文的文件上面标明的资金在哪里?批示这些文件时建设方是否具备投资资金和投资资格?政府各相关部门签订这些文件时有无严格审批?或者有无滥用职权?建设方没有资金为什麽政府几大部门都给他亮绿灯?这里面有无“民勾兑官的嫌疑”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2010年2月8日我方刘杰在追讨工程款的途中,潘文在烟酒行赊了近2万元的名烟名酒用于给蓬安县各局相关领导送礼,此次赊的烟酒款至今还未付。2010年2月9日上午,潘文向县畜牧局褶局长送礼:国窖1573两瓶和中华香烟两条,总价值2000余元。县财政局的刘局长、畜牧局的褶局长和邓局长;还有其它各局相关领导都收受了。“按照国家对农业的相关补助政策”的规定:养殖场必须全部修建竣工畜牧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补助。目前,潘文的养殖场刚开始修建就因无建设资金现处于瘫痪状态,还没有达到国家政策补助标准,然而2010年2月9日潘文给县畜牧局褶局长送礼后的当天下午就在畜牧局领到补助款5万元。领款时我和潘文在现场。这是典型的“民够兑官”的现象。他和政府官员沟通好,来欺骗我们这些若势群体,拿着政府部门的批文来骗取我们投资商的钱财,使我们被陷深渊。我们不光是被建设方欺骗,而且还被蓬安县政府、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招商局所欺骗。
蓬安县晟民养殖场早已被评为:“四川省龙头企业”;该企业是县委非常重视的重点企业,县委经常邀请南充市领导现场调研,县委书记邹平;副书记袁凌及各部门相关领导陪同。县领导帮助潘文向市领导吹嘘;表扬潘文为蓬安的招商引资作出贡献。潘文多次上市县电视台;经常参加市、县的相关农业会议,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向广大民众大势吹嘘他的企业。一个空壳公司怎么能享受到政府部门如此好的待遇,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呀/
我公司自从与建设方签订合同以来,先后投入到本工程中的资金是90万余元。
该养殖社是蓬安县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从开工建设以来,潘文以搞项目为名,在蓬安骗取现金100多万元,但没有投入到建设当中。现在,我们几家农民工包工头被套资金200多万元,欠下很多农民工工资;受害人达100多名。几家施工队从2009年进场施工到现在一分工程款都没有要到。养殖社法人至今都不具备项目投资资金。蓬安县政府对此次招商引资没有严格把关,造成我们资金被套蓬安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多次找过蓬安县招商局;畜牧局;发改委;蓬安县县长秘书;杜县长;县委副书记袁凌;县委书记邹平都无明确回复。12月1日我们找到蓬安县信访局无回复。12月中旬到南充市纪委上访至今仍无果。2010年3月初,我们再次上访以上各部门仍无果。
终上所诉,我们特向省纪委检举:1:蓬安县委县政府在此次招商引资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2:县财政局的刘局长、畜牧局的褶局长和邓局长受贿及滥用职权
投诉人:仁寿县华南建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刘忠
联系电话:13989110326
2011年 8 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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