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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通江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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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违法建筑执法的同志们,听说你们刚刚成立了执法局,但是长城驾校对面大白天就敢大张旗鼓的修建违法建筑你们没有看到吗?还听说违法建筑的老板请过你们执法局的,所以他就可以这么修违法建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的行动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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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20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个地方,你不要希望政府部门为民办事,都是黑吃黑。通江没有一个不腐败的官

 楼主| 发表于 2013-8-2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炫舞香平 发表于 2013-8-20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修违法建筑哪个买得起房子

这个修违法建筑的是个包工头,可能没房子住吗?


发表于 2013-8-20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修违法建筑哪个买得起房子通江这个地方,你不要希望政府部门为民办事,都是黑吃黑。通江没有一个不腐败的官

发表于 2013-8-2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建筑确实解决了很多人的住房问题哟!

发表于 2013-8-20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关于“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的回复
“美丽@”网友:
    你好 !感谢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你在“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中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速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依法责令停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力度,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露头就打,施工就拆,绝不手软,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发表于 2013-8-20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的回复

“美丽@”网友:
     你好 !感谢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你在“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中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速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依法责令停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力度,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露头就打,施工就拆,绝不手软,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发表于 2013-8-20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执法局有新闻发言人,你没招呗!

发表于 2013-8-2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的回复
“美丽@”网友:
     你好 !感谢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你在“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中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速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依法责令停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力度,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露头就打,施工就拆,绝不手软,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发表于 2013-8-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执法局对网上反映的违法建筑处理还是及时,但执法局的人可要注意不光等别人举报才行动,应该组专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现在通江城四周到处在搞违法建修,你们在干嘛呢?

发表于 2013-8-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与开发是狼与狈的关系。

发表于 2013-8-2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 不是偷来的
2012年10月24日 13:4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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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课题
原标题:蔡继明: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偷来的
人民网10月24日电(记者张湘忆)近日,人民网邀请到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做客强国论坛,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进程”为话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在访谈中,蔡继明就大家非常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指出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偷来的。当前,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整治是检验、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蔡继明首先为网友辨析了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他指出,大产权房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的商品房。居民购房时会得到房屋所有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是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比如北京市房管局或者某一个县级市的房管局。
小产权房则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说的。它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自主开发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都是由乡级以下政府,甚至直接由村委会颁发。
蔡继明坦言,小产权房的交易一直不受法律保护,曾经出现过很多的纠纷。比如通州区的宋庄,又叫画家村。当地农民把很多院子出租出售给一些画家。大量的画家在这里定居、从事创作、举办画展、建酒吧等,原本很穷的村渐渐富裕起来。然而,富裕的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农民卖给画家的房子事实上就是小产权。当遇到拆迁、修路等,政府到底要把补偿款补给谁就容易引起争议。
蔡继明认为,小产权房有合情合理性。比如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80平米的宅基地建两层使用面积就变成160平米。如果符合规划,建一个四层楼,自己住一层。为了增加财产收入,另外闲置的三层,就应该允许出租甚至出售。有网友提出,出售做法不行,这样一来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外人使用了。蔡继明回应道,使用权被外人使用和本人使用,只要当事人愿意,就没有理由限制。农民建商品房出租、出售,只要符合规划,只要不占用耕地,就是合情合理的。
蔡继明指出,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非产权,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物权法没有说只保护大产权,不保护小产权,物权法甚至连私人产权都保护。蔡继明进一步解释,小产权房有一半是集体产权,宅基地是集体的,即使城市居民买去,那块地还是农民的。这里面也有一个期限问题。假设买70年,70年之后宅基地还是要收回,所有权并没有变更。因此,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应该修改、完善现行的法律,允许它合法化。
蔡继明说,据不完全统计,小产权房所占面积约60-70亿平方米,相当于城市房地产建设10年左右的总和。虽然国务院下达了指标,5年当中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由于城市房价高居不下,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工作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仍旧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不起房。而恰恰是小产权房,为这些人提供了廉价的住处,包括产权房和出租房。
蔡继明指出,小产权房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政府保障房建设不足,它的积极作用是不能抹煞。对小产权房的处理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照顾农民的利益、照顾已经买房的户主的利益,更要着眼于我们法律的不断完善。蔡继明进一步强调,对小产权房的处理不能完全用现有的法律,机械地、教条地一刀切。我们的改革既要不断地进取、创新,也要保持政策法律相对的稳定。当前,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整治是检验、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发表于 2013-8-2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 不是偷来的
2012年10月24日 13:4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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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课题
原标题:蔡继明: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偷来的
人民网10月24日电(记者张湘忆)近日,人民网邀请到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做客强国论坛,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进程”为话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在访谈中,蔡继明就大家非常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指出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偷来的。当前,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整治是检验、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蔡继明首先为网友辨析了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他指出,大产权房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的商品房。居民购房时会得到房屋所有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是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比如北京市房管局或者某一个县级市的房管局。
小产权房则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说的。它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自主开发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都是由乡级以下政府,甚至直接由村委会颁发。
蔡继明坦言,小产权房的交易一直不受法律保护,曾经出现过很多的纠纷。比如通州区的宋庄,又叫画家村。当地农民把很多院子出租出售给一些画家。大量的画家在这里定居、从事创作、举办画展、建酒吧等,原本很穷的村渐渐富裕起来。然而,富裕的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农民卖给画家的房子事实上就是小产权。当遇到拆迁、修路等,政府到底要把补偿款补给谁就容易引起争议。
蔡继明认为,小产权房有合情合理性。比如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80平米的宅基地建两层使用面积就变成160平米。如果符合规划,建一个四层楼,自己住一层。为了增加财产收入,另外闲置的三层,就应该允许出租甚至出售。有网友提出,出售做法不行,这样一来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外人使用了。蔡继明回应道,使用权被外人使用和本人使用,只要当事人愿意,就没有理由限制。农民建商品房出租、出售,只要符合规划,只要不占用耕地,就是合情合理的。
蔡继明指出,小产权房也是一种产权,不是非产权,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物权法没有说只保护大产权,不保护小产权,物权法甚至连私人产权都保护。蔡继明进一步解释,小产权房有一半是集体产权,宅基地是集体的,即使城市居民买去,那块地还是农民的。这里面也有一个期限问题。假设买70年,70年之后宅基地还是要收回,所有权并没有变更。因此,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应该修改、完善现行的法律,允许它合法化。
蔡继明说,据不完全统计,小产权房所占面积约60-70亿平方米,相当于城市房地产建设10年左右的总和。虽然国务院下达了指标,5年当中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由于城市房价高居不下,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工作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仍旧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不起房。而恰恰是小产权房,为这些人提供了廉价的住处,包括产权房和出租房。
蔡继明指出,小产权房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政府保障房建设不足,它的积极作用是不能抹煞。对小产权房的处理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照顾农民的利益、照顾已经买房的户主的利益,更要着眼于我们法律的不断完善。蔡继明进一步强调,对小产权房的处理不能完全用现有的法律,机械地、教条地一刀切。我们的改革既要不断地进取、创新,也要保持政策法律相对的稳定。当前,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整治是检验、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发表于 2013-8-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流火3 发表于 2013-8-20 1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通江的违法建筑”一帖的回复

:victory:希望看到你们的成效额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自以为有钱的包工头,房子几套几套的买,低价从农民手里买来地盘修了房子到处高价的卖。让没有房子的更没有房子,让有房子的到处提高房价。既然政府有了违法建筑执法局,我想他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也相信违法建筑执法局的同志们不是吃素的。也不是像那个人说的请吃几顿饭,偷偷给点钱就可以让他为所欲为!

发表于 2014-1-10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很多地方的违法建筑,现在都有动工的现象。比如洪口镇就不止一处在动。希望执法局的同志们详查,不要让长大家认为你们是在走过场……

发表于 2014-1-1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局的同志们你们不要光坐在屋里烤火哟!万丈高楼从地起,违法建筑挖窝窝时该你们管,也不要把责任全怪罪在执法局头上嘛?

发表于 2014-1-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恨不平事 发表于 2013-8-21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执法局对网上反映的违法建筑处理还是及时,但执法局的人可要注意不光等别人举报才行动,应该组专班巡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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