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当天下午有幸在事发地点凑得热闹。据说是该厂另一合伙人欠了那撬门搬东西的人的钱。但是不管怎么说,欠你钱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正规解决。撬门搬东西什么行为???地球人都知道这是偷盗啊,在别人制止的时候还强行搬?这难道不算抢劫吗?
遗憾的是我们的人民警察——据说还是派出所所长。居然说这是债务问题,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违法行为,故未对抢劫级盗窃者采取任何法律手段。我当时就纳闷了,这还是警察说的话吗?这个警察他懂法吗?这不是在教唆人犯罪吗?悲哀啊!要是大家都这样,你欠我钱我就去抢回来,政府欠拆迁老百姓的不少吧,大家都去把政府抢了吧!反正警察叔叔说的这不违法!!!
郎朗乾坤!绝不容许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做为一个有正义感的旁观者,我支持楼主继续上告,营山不行就去南充,南充不行还有成都~~~~告到合理解决为止。另外厂里那么多工人还要吃饭,工人们也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去找政府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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