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794|评论: 7

这样判合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04年购买了4套住房(亲戚朋友委托我买的),其中有一套是一房多售,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够房人是该房程建工程的法人李根明,现任遂宁市射洪县人大主席,我合同上约定房款共约为10.03万元,我先分期交了7万,由于工程只把主体完善了,老板就没钱了,就跑了,现正在服刑。后期由整个入住户主出钱完善,(由政府出面收款,每户1.5万),另争议那套房子我还花了1.3万完善,先后共花约12万3,从交款上我已经付超房款。老板把土地使用权证交我了而且一占有长达8年,,由于主体工程未完善,没办房产证,有老板交房手续,  而且我于2005年已全部占有。

    对方比我提前两个月写合同,一共16万,他交了12万,买3个门面两套住房,现在占有两个门面,退出没占有的一个门面,一套住房,还有就是和我争议的这套房,(政府退了他3万现金),实际他交房款9万。

    第一次出庭法官问老板:尹云光现在你这个房子既卖给了李根民又卖给了田伟,你怎么处理呢?尹说依照你们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上面是哪个的名字就是哪个的,那时政府各大部门认定了的,至于李跟民你就到政府领钱去,今后我出来慢慢还给政府。
   

    那法官为何要判给队方呢?

     对方房款已经超付,因为法官把李根明在政府领到的3万减去,也把退出的一套房子和一个门面减掉不算,这样他家付超了,而我房款只依照7万算,其余的5.3万就不纳入房款,就说我争议的这套房没交钱,就判给对方了。

     我是一个老百姓,对方是公务员,难道老百姓说不起话,就该遭整吗?难道各大部门签字盖章都不生效,证件也不生效,一张合同还能生效吗?不是我一个人拥有证,是两个单元的住户都拥有。

   现在我去找谁?请有关部门和朋友家给我宝贵意见。

   朋友们你们说合理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8-26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太黑了,弄死他:@:D



     上告吧! 县上-市上-省上-中央,搞垮他

发表于 2013-8-2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主席和法官欺压百姓,有证得不到房,那证从何而来?
   :L:L:L:L:L:L:L

  

发表于 2013-8-2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782589039 发表于 2013-8-26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官太黑了,弄死他

   

     这就是人大主席和法官一同欺压百姓,希望各大部门严禁查处,有证房子就属于有证的,胡乱判。

发表于 2013-8-2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比你先买

发表于 2013-8-2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买就是他的吗?不能这样说,卖房子的老板,看他把房子拿给了谁?就是哪个的。比如我们都在买同样的一种货,几个买主都付了款,卖家只有一件货,只能给一个买主,而不能把这件货给几个人,那么没拿到货的就只有退款。

发表于 2013-8-27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3-8-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子。。发帖 要搞清楚哦。。。 县人大是没得主席的哦。。。。县人大最高的只有人大主任哦。。。而且我所知道的县人大主任名字叫庞海燕,和你说的人名相差十万八千里哦。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