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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川RF8955出租车驾驶员,本人严重鄙视你对生命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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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28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汽车管理办 发表于 2013-8-28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接到举报,我办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调查核实。正在调处之中。

关注你办的调查情况,请及时公布书面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3-8-2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这次真的好样的

发表于 2013-8-28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叔叔,你为什么不带证呢?抛开别的不谈,这是不是体现了某些人在普通百姓心中的地位?的士司机当然有错,但恐怕那只能在道德上声讨吧

发表于 2013-8-2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伏勇队长昨晚带领的城管人员致敬!

发表于 2013-8-28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种杂交品种应清理出出租车司机队伍:@。否则,会给其他优秀出租车司机队伍抹黑。关注出租办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3-8-28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号牌,我觉得不妥!南部县城那么小,真的有人看到这个车作出了违法的事情的话,我想楼主也要担责任的!只能呼吁,不能报复!同志们!

发表于 2013-8-28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l两点看法:第一:平日里警察和群众没有搞好关系(警察应该自问):
          第二:作为的士司机,没有意识到人命大于天的道理(只顾了利益):
          第三:作为该的士里的那位女乘客最起码没有谦让和意识还有人命等着要救(个人品行问题)。
    哎,总之一切都是因跳楼女惹得祸(如果她不惹点事情出来,警察那么晚要起床出来打的?的士司机会遇到他?),鄙视这样藐视生命的人,她的无知,让一群人跟着进来忙......... (该的士司机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教育)
                     珍惜生命吧!!!!!!!!!!!!

发表于 2013-8-28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士 发表于 2013-8-28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值班有没有规程,没有这个,没有那个。电话值班,有事就来个电话,知道忙起来了,你着装带证就是找个私家车 ...

聪明!

发表于 2013-8-2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士 发表于 2013-8-28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值班有没有规程,没有这个,没有那个。电话值班,有事就来个电话,知道忙起来了,你着装带证就是找个私家车 ...

你看清楚内容没哦?别人追梦不值班的,大晚上不值班的警察也得天天守在派出所啊?不值班也要着装在街上乱窜啊?如果事情不紧急他不知道叫他们所里的车接送,需要拦的?

发表于 2013-8-2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部分出租车司机一直在群众心中印象就不很好,出管办收到的投诉应该也不少了,这也暴露出出管办可能有点软弱与无能,出管办加油啊。

发表于 2013-8-2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川RF8955驾驶员,你妈喊你滚出南部!

发表于 2013-8-2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管理办:出租车的“三不拉”,乱停乱调头,拒载超载等等影响南部形象的问题望你们重视并整顿!!!

发表于 2013-8-2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溜达君 发表于 2013-8-28 0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住这个车牌了。有机会  会会他。

你不穿警服,不带警官证,鬼晓得你是不是 真警察。。
还征用,,,遇到装疯的把你整了,你还不好意思说出口哟

发表于 2013-8-2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警察,出勤不 穿警服,不带警官证,这点垃圾事还 往网上发,丢警察的脸不??
是不是才耍了 小姐出来哟???:lol

发表于 2013-8-2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8-2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8-2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到带班所领导的报告后,我当即决定赶赴现场。当晚并不该我值班,且所长请假外出,职责决定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我必须在现场处置。在家中,我不可能随时穿着警服并携带人民警察证。

发表于 2013-8-2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管你是不是真警察,你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人家 就把你 当普通乘客,不顺路不拉你,

发表于 2013-8-2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楼主同志没带证件,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所以我们也只能在道德上鄙视出租车驾驶员,于法理上他并没有错。

发表于 2013-8-2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知道批评前一位,后面这一位做了好事的,你怎么就不专门发个贴表扬呢!
哪个行业的人都有好有瞥!就像警察也有好警察也有瞥警察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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