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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谋案应该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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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12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友谋诉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行政处罚案。
在证据交换日(726日),法庭告知,本案将不公开审理,李友谋当即向广安区法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至今尚未得到法庭的书面回复。

李友谋申请的理由是:本次审理,被告是公安嘉陵分局的负责人和办案民警,主要是审理被告程序违法等事项,在起诉书中没有将第三人列为被告,在法庭辩论中,不涉及国家秘密,也将不会涉及他人的隐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案应该公开审理。事实证明,在本案以前的整个审理过程中,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及第三人的任何隐私。

本案在南充地区乃至全国都有很大影响,也是广大民众关心的案件,开庭审理有助于教育公安干警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可以检验本案审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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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薄在法庭上说开来的事情是属于隐私吗?已经公开了。难道租房还是隐私,不公开开庭?

发表于 2013-8-28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公开审理

发表于 2013-8-28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公开审理

发表于 2013-8-29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向已转,对李某某不利了,以前是在查薄阶段,举证无罪。现在是定罪阶段,造谣传谣严打。哈哈,在中国风向对你不利就要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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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快点 发表于 2013-8-29 0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风向已转,对李某某不利了,以前是在查薄阶段,举证无罪。现在是定罪阶段,造谣传谣严打。哈哈,在中国风向 ...

号称法制国家的,看风向是对政权的极度侮辱。

也是司法低能的表现。

越是这种不正常状况,公民越应该起来抵制,依法行事,维护法律与自身的尊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快点 发表于 2013-8-29 0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风向已转,对李某某不利了,以前是在查薄阶段,举证无罪。现在是定罪阶段,造谣传谣严打。哈哈,在中国风向 ...

我认为是被告南充公安嘉陵分局心虚了,他们在采用拖延的伎俩。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快点 发表于 2013-8-29 0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风向已转,对李某某不利了,以前是在查薄阶段,举证无罪。现在是定罪阶段,造谣传谣严打。哈哈,在中国风向 ...

不认同你的看法,薄的案子都公开审理了,还微博现场直播,李友谋的案子更没有理由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对被告嘉陵公安分局不利,公开审理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被告违法行为。公开审理可以考验法庭判案是否公正。
不管什么风向,依法维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根号叁 发表于 2013-8-28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就是李友谋吗?

不是,谢谢你的关注。

发表于 2013-8-2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根号叁 发表于 2013-8-28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就是李友谋吗?

谢谢楼主!楼主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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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8-30 0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权力的百姓愿意信任和信赖法律、法治的,在百姓合法权利需要保护、被侵害的权利需要救济和违法责任需要 ...

刚才接广安区法院通知,在下周星期四开庭。
与庭长联系,但仍然是不公开开庭,且袁彪杨蓓将作为的三人参加。
我已经向庭长重申:应该公开开庭、袁杨没资格参加诉讼、袁彪应以证人身份出庭,开庭时我们将坚持我们的主张。

发表于 2013-8-3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审理是必须的,咱就想知道公仆们上班时间是不是干了私活?

发表于 2013-8-3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怕公开,有隐私?说明“谣言”并非“谣言”!只有公开才能证明是不是“谣言”!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8-30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按程序法规定要广安法院针对你们申请“要袁彪作为证人出庭、不能作为第三人”出据文字书面裁定,
二 ...

谢谢,已经做好一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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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周星期四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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