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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罚款9月起可异地缴纳 8机构可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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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1:19 | |阅读模式
     华西都市报(微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日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9月1日起,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罚款实行统一收缴模式,可实现异地缴纳罚款。同时,增加交通罚款代收机构为8个,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中国银联和中国电信,网点达6360个。
      省交警总队表示,市民缴费如遇问题,可拨打8家银行的投诉电话,或总队监督投诉咨询电话:028-875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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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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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1:27 |
             办理缴款免手续费 违法信息即时解锁

8月29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就车主和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了回应。

问:缴款之后交通违法记录什么时候可以解锁?

答:违法驾驶员缴款之后通常会即时解锁违法信息,如发生线路问题,也将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实现解锁。

问: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答:除应缴的罚款及滞纳金外,不需要缴纳其他额外费用。

问:省外违法可否在省内缴纳?

答:我省的机动车在省外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信息转递到我省的,并在我省接受处罚(获取处罚决定书)的,可适用本次改革提供的缴款便利服务。

问:为什么有的决定书无法缴纳罚款?

答:现在交警部门开具的文书常见的包括:违法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停车告知单,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需在交警部门做出处罚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违法驾驶员须在持有《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才可异地缴罚款。

问:如何知道缴纳罚款后违法记录是否被核销?

答:可通过各代收机构的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手机银行(支付平台)或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当再次缴纳罚款时显示缴费完毕或无法找到该笔决定书,或通过http://www. scjj.gov.cn:8635进行查询,或通过966669电话咨询,或通过交警部门查询。

问:如何办理退款?

答:如发生重复缴款,当天发现的,由代收机构自动办理冲正业务并退款;如日后发现的,需当事人持银行缴款回执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退款。如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原因撤销处罚的,当事人需向做出撤销决定的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退款。 本帖最后由 601274652 于 2013-8-30 11:38 编辑

发表于 2013-8-30 15:01 |
开车的朋友,请进!: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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