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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啥子嘛,见不得人嗦?
放在前头大家看,大家评嘛!
巴中国有土地和国有资产的违法变卖是巴中人民公开的秘密,谁又不知道??要说刁民确实是官商给“逼”出来的。我确有体会,还是康熙说得好,“要想做一个平平安安的百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巴中的官员们你们要深思才行 哟!!!
最重要的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其他的都是扯蛋,不管是谁,只要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就是对的。政府应该出面先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就不会闹了。如果,政府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偏袒开发商,那将会遗臭万年。人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各位,现在的老百姓也不是白痴。如果没有那些事就算有人煽动也不可能就去闹事。在此声明我不是红星的人,我只是在此说说我的个人看法而已》
哈哈!!!狗咬狗!!!
大家来看看巴中官商是如何勾结操作土地的???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事件发生至今已长达,这起典型的官商勾结,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违法处分国有土地的行为,在国土资源部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违法批转土地的活动中,可巴中的执法官员仍然无人过问。为此,我苦闷,我傍徨。四川巴中360万人民期盼一个明确而又信服的答案原来是这么艰难。在此向正义网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同仁求助,期盼正义给我们百姓一个满意的回答!!!
大家来看看巴中官商是如何勾结操作土地的???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惊人事件为何惊动不了四川巴中“执法官员”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事件发生至今已长达,这起典型的官商勾结,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违法处分国有土地的行为,在国土资源部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违法批转土地的活动中,可巴中的执法官员仍然无人过问。为此,我苦闷,我傍徨。四川巴中360万人民期盼一个明确而又信服的答案原来是这么艰难。在此向正义网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同仁求助,期盼正义给我们百姓一个满意的回答!!!联系电话13529320760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事件发生至今已长达,这起典型的官商勾结,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违法处分国有土地的行为,在国土资源部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违法批转土地的活动中,可巴中的执法官员仍然无人过问。为此,我苦闷,我傍徨。四川巴中360万人民期盼一个明确而又信服的答案原来是这么艰难。在此向正义网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同仁求助,期盼正义给我们百姓一个满意的回答!!!联系电话13529320760
我就看不惯"曾䶮白、李仕文"这两个杂种.只要哪里闹事,这两个杂皮一定少不了,惟恐天下不乱的就是他们这种人,他们带乱了红星二社的民风,带坏了社会风气,带坏了开发环境,这种人不处理真的体现了政府的无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