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zjdtjlt

[民生杂谈] 通江城市管理执法局请你们看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局。去年买了个表。

发表于 2014-1-2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局长为了庇护他的职工与违法建筑有染,不顾法律,不顾鸿欣大厦全体业主的强烈要求,对鸿欣大厦违法建筑视而不见。

发表于 2014-1-2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是罚款了还是怎样了  违建就是违建,既已违法搭建那就应该责令拆除并以罚款!
发表于 2014-1-2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现在这是个什么世道哦。。。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贪赃枉法最终不得好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让这些在背后的权、钱、色交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处遁形。

发表于 2014-1-2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伙蛀虫!

发表于 2014-1-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想干,没有干不了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百姓议事栏目中“通江县城市执法局违抗领导批示不作为?”发表的一帖,现回复您于下:
“zjdtjlt”网友,该幢楼顶楼面积共约700平方米,实际搭建顶楼顶棚148平方米,是将楼顶东侧的风貌构造架改建而成的临时用房。该顶棚是于2011年5月搭建,并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了风貌打造整治
你们的意思是这个蓝顶子改成灰顶子就是通过县委和政府统一风貌打造的违法建筑,就成了合法建筑了?哪2011年5月在搭建这个违法建筑的时候,就有业主给政府分管县长打了报告,要求拆除,分管张县长批示了要住建局处理遗留问题(有张县长的批示),你们怎么处理的?是不是统一打造了。。你们执法局还可以要求房管局给这个违法建筑发个房产证呢?


发表于 2014-1-2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zjdtjlt 发表于 2014-1-22 0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的意思是这个蓝顶子改成灰顶子就是通过县委和政府统一风貌打造的违法建筑,就成了合法建筑了?哪2011年 ...

兄弟还是休息休息嘛。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212816167 发表于 2014-1-22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还是休息休息嘛。

拆除了。。就休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2013年的9月到2014年的4月26日半年了。。。。一个楼顶的违法建筑都处理不了,何谈处理通江的其他违法建筑,,实际上处理通江的违法建筑只是成了某些人贪腐和捞钱的工具和口实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6个月不处理,,看你们什么时候处理。。。到时别把自己的帽子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样处理是凭的什么法律依据?请你们给鸿欣大厦全体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业主的决心是不拆除顶楼的违法建筑誓不罢休,在这个违法建筑才在修建的时候,业主就给政府、住建局、多次去了信访材料,至今未解决的原因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行政执法局:业主给省长信箱反映鸿欣大厦顶楼违法建筑的信,今天已到了3个月的处理极限了。你们局至今没有任何的处理意见。也不回复业主,看来是继续给省长去信才行哈。继续给省纪委,中纪委反映才解决得了。

发表于 2014-4-8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历朝历代、过左过右的官员都不得善终、有水平、有学识、有能力、有活性的官员太少。极左极右的官员要么是无能的庸才、要么是机械的知识分子。能令人真心敬而佩之的官员罕见。万物求衡、不衡则制、衡则万吉。人类的最高追求只一个字:衡。
官场、关系之场;纵观当今天下、真正有水平、有能力、有活性、有胆、有气的官员实为凤毛麟角;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特色什么时候才完结????

发表于 2014-4-10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什么叫群众路线?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把群众放在眼里了吗?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了吗?是不是应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希望办的事?

发表于 2014-4-1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吵了,这段时间要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莫空,等我们学习好了再来处理哈。

发表于 2014-4-1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钞票遮住了眼睛。

发表于 2014-4-1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委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不敢恭维,执法局不作为、乱作为都无人过问,太不符合当前形势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