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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瑜!

[社会•争鸣] 请问正义的蓝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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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老师,你也真是的,以前的不说,就说近一两个月吧,你莫得事,应该去钓钓鱼,喝喝茶,出去旅游旅游,你说你近期都搞些啥子事嘛,这么热的天,别人都在空调屋里吹空调,你呢?一会儿和红十字会搞捐款,一会儿又是在街道上看到了利用不明真象的婴儿要钱的,你说你管那么多事做啥嘛,你是啥目的嘛,为名?为利?还是为一己之私?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9-2 2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相信蓝光大哥的,不会有楼主说的这些想法的

发表于 2013-9-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代蓝光回答:

一个品德低下的父亲带着儿子乞讨,他触极了你的哪根神经了?——触及了不只是蓝光还有广大市民同情怜悯恻隐的神经。

你真的是带着正义吗?还是别人说的那样,你们打着正义的幌子,想抱引别人的孩子为目的——如果正义能够给这个不足周岁在一般情况下还躺在父母温暖怀抱受到百般关爱但现在却随同大人颠沛流离风餐露宿的婴孩一些甚至是一丝解脱,即使这个正义是幌子,是虚假,是为名为利,我们也需要这种正义。至于怀疑目的是为了抱引孩子,蓝光半百之人,吃饱了撑的?

另:别人也是依法办事,不放人难道把他父子两人养起,经过查实确系父子难道把孩子给你就对了吗?就没疑点了吗?——的确,派出所放人也有放人的道理。如系父子关系,此种行为也只有教育,还无法上纲上线作其他处罚。一事几贴,蓝光做法确有欠妥之处,但也不必要纠纠于此而胡生疑窦,正所谓勿以己心度他人之意是然。

生活中遇到不平事多的是旁观者,少参与者。既然是自己不去做或很少做的事,有人做了,如果为稳妥起见,不给以喝彩声和掌声,做个自我心安的旁观者,倒也无所谓。但一贯的指指点点、凭空猜疑,本身也不足取。 本帖最后由 一觉 于 2013-9-2 23:47 编辑

发表于 2013-9-2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不知得罪了哪些人了,人家做法还是正确的,有热心人做事就做吧,你不参与就不要说话,何毕泼脏水,自己脏的人看谁都脏。

发表于 2013-9-3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问您想说什么??

发表于 2013-9-3 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蓝光

发表于 2013-9-3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瑜! 发表于 2013-9-2 2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羊羊老前辈也动怒了!

看来你也是前辈啊~~
ID都这么有深意



发表于 2013-9-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病!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物展台215 发表于 2013-9-2 2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神经病!

呵呵这你也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小 发表于 2013-9-3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有病!

你们啥不明白,假老练,使这么人劲,是想解除别人是亲生父子关系,还是你们一伙的,政府有关部门查证回复了,你们真可疑!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清水秀 发表于 2013-9-2 2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蓝光老师,你也真是的,以前的不说,就说近一两个月吧,你莫得事,应该去钓钓鱼,喝喝茶,出去旅游旅游,你 ...

还是邓老师心里明白。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赵不是 发表于 2013-9-3 0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蓝光

支持他瞎闹,把孩子给你行不,我们要做的是让当地政府过问,不是扯到盐亭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小 发表于 2013-9-3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有病!

你们啥不明白,假老练,使这么大的劲,是想解除别人是亲生父子关系,还是你们一伙的,政府有关部门查证回复了,你们真可疑!
本帖最后由 周瑜! 于 2013-9-3 10:26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9-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围绕孩子展开的辩论,多沟通表达清楚各自心里的想法,理解万岁嘛!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万 发表于 2013-9-3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围绕孩子展开的辩论,多沟通表达清楚各自心里的想法,理解万岁嘛!

七版主明白人,我们要让此事件不再发生,就是都不捐款,他没有生存空间了,世间就少了个杯具,七版你说呢?
发表于 2013-9-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建议:大家都是关心家乡的网友,讨论事件,就事说事,对事不对人,可以讨论可以辩,但要尽量免伤和气。观点不同,那是因为所站角度不同,对事件了解的深入程度不同,真相出来了,大家还是对笑言欢吧。 本帖最后由 曾经沧桑过客 于 2013-9-3 10:52 编辑

发表于 2013-9-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公安机关处理此事没有什么问题。
我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孩子的以后成长,而不是讨论这些部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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