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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bnx

[群众呼声] 呼叫中央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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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9号文件第17条明文规定:“......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于合理补偿。.....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1359.2亩公益林2003年至2013年的建设资金.管护投资在何处;2010年至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哪里去了;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工程劳务款是被挪用还是被贪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溪区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该片森林,否则,是不能向党和政府.248户农户和投资人交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官僚主义成为顽症,很大一个原因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导致产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1359亩栀子林由私人投资事实清楚.合法,政府纳为公益林管理.限制投资人商业行为事实成立,投资人追诉权益主张适用政策.法律依据充分.准确;南溪区竞置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公民生命于不顾,恶意不作为致林区已损毀50%及投资人全家面临绝境;盼上级查处,请媒体调查曝光,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这是中央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无力继续投资管护、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补足无保障,该片公益林毁坏谁负责任。目前,1359.2亩栀子林面临虫灾、干旱、杂草、水涝、盗窃、牲畜破坏等侵袭,在地栀子树已毁50%,南溪区若不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解决该片公益林的投资管护等问题,不出一年时间将全部毁于一旦。这是严重的政府不作为和犯罪。我及家人连生活都无着落了,还强行要我投资、管护吗?我还应该承担土地租金来营造公益林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公益林?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试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发表于 2014-10-3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溪区林业局应遵重客观亊实,夲着民生.民夲.公正.诚信.依法.按政策.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1359亩公益林与248户农户的善后亊宜及对投资人的合理补偿等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六十五条规定;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南溪区置法律于不顾,恶意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使投资人及家人生存环境.生命安全受到债权人.梔子林续管.生活无来源等因素的影响和威胁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事实清楚,政府列为公益林事实成立,投资人追讨自己合法的权益主张适用政策、法律依据准确;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这是中央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明确;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

发表于 2014-11-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89号;是个普通的居民小区;有数千住户。
现在联通的光纤,广电的光纤都进小区了;就是不让电信的"百兆宽带"光纤进来。
主管部门搞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剥夺了中国电信正当的竞争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要求上级干预。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挤占.梛用公益林建设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投资人和广大林农的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事实清楚,政府列为公益林事实成立,投资人追讨自己合法的权益主张适用政策、法律依据充分、准确;南溪区竞置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公民的生命于不顾,故意与投资人胡缠蛮狡。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都要在抓好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言必行,行必果,争取尽早见效,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对于党和国家既定的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切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套,要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在政策执行上不打折、不变通、不变形,绝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治化。要让政策的阳光、法治的力量、改革的红利惠及广大群众。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亊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承担......这是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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