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剑阁县境内总面积15772公顷,由北到西、到南呈线状分布,现存驿道古柏7969株,最长树龄1700多年,最小树龄400多年,是四川北部入蜀驿道上最珍贵的资源。近年来,随着树龄增长,古柏长势逐渐衰弱,抗逆能力减退,抵抗森林病虫害、雷击、暴风、洪水侵蚀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为有效保护这一珍稀、唯一、不可复制的自然文化遗产,剑阁县多方筹集资金,整合工程项目,加大日常维护和抢救性保护力度,实现了“四化”管理。
细化管护措施,保护常态化。近年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翠云廊古柏的保护,先后2次对现存古柏进行了普查、定位、建档、挂牌保护;常年开展蜀柏毒蛾、白蚁等虫害防治,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0多万元,施药防治虫害面积达10万亩、对有白蚁危害的1100余株古柏进行了除治。成立了翠云廊古柏保护区管理局,充实了管理人员,开展了日常巡护、政策宣传等工作,使保护管理常态化。
加大资金投入,保护规范化。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开展了3次加固及抢救性保护措施,一是整合国家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先后在剑门、汉阳、城北、凉山等地砌石填土保护古柏2000余株。二是完成古柏抢救性保护76株。三是利用灾后重建资金1015万元,砌石垒土保护1360株、改善了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新建了4个保护站、维修加固了2个保护站,改善办公条件。
加强执法力度,保护法制化。抓保护执法,保障古柏的生长环境。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和科技手段保护古柏及其生存环境,严厉打击剃枝搂叶、取石取土、私搭乱建等损坏古柏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了古柏的生存安全。
建立健全制度,保护制度化。县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剑阁驿道古柏保护管理的决定》,明确了保护范围和核心保护地带;县政府制定了《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剑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管理、开发利用、保障措施、责任追究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目前,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草了《剑阁县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在政府法制部门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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