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难题?——法律盲区!!立案无门!! 我们受所谓“巨师”为首的一伙人在网上肆无忌惮地恶意诽谤、侮辱达5个月之久,至今,浏览率接近八万之多,每日还以一千多猛增,那些人肆无忌惮地变本加厉疯狂侵犯人身权利,把网站此专栏变成了野蛮践法的“乐园”!由此,我们的形象及身心受到巨大损(伤)害,精神几近崩溃(此事有可能为省内同类事例之最)!? “两高”网上诽谤入罪解释颁执后,我们近半月来辗转数十趟于十部门之间,至今仍无法对此自诉案立案。法院因“不具备明确具体被告”而无法立案;公安部门因“不具备自诉案立案资格,就不能展开特殊侦查”而爱莫能助;其它各部门亦因“法律盲区,无参照依据”而皆无力帮助;而多次去网站要求删除,不仅没满足合理要求反而还遭遇恶态!!由此,我们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保障! 法律及“两高解释”均未对公民受到网络诽谤时如何维权作明确的操作性规定,我们(及广大、更多的公民)遇到法律盲区!! 困惑?愤怒!无奈?!我们该怎么办?!!?切盼广大网友出主意及有关部门尽快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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