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016|评论: 36

[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张廷璞涉嫌恶意制造网络谎言的犯罪事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均有相关证据,如果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韦汉卿,男,生于1943年03月03日生。现住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大原韦寨村。
身齤份证:410328194303034011                     
电话号码:15136347664
被举报人:张廷璞,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齤安局局长,现任洛阳市公 安局副局长【负责洛阳市公 安局信 访工作、党组成员。有民 警叫他副局长】。
案件概况:
        2012年02月28日08:18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节目播放一条惊天动地的消息:河南省洛宁县公齤安局一举打掉了一个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对其余30多名涉案人抓捕仍在进行中;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张廷璞在电视上发表:“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了当地长达20年,怀疑别人偷电瓶,就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
    一、本案件在2012年11月28日开庭,发现洛宁县公齤安局办案民齤警在案件的办理中违法办案:
      1、洛宁县检察院起诉意见书中显示涉嫌黑社会罪名立案时间是2012年5月29日,没有找到被拔掉指甲盖的受害人,立案来源是匿名举报。起诉到法院的有39人,在逃人员31人。(先定罪再立案)
      2、刑讯逼供,诱供骗供(如张红乐、雷荣光、程大军等等的证言)。
      2、篡改口供有之、胁迫编造假的口供(如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等等)
      3、编造假的受害人、假的物价鉴定(程玉香、张少正、张宝娥等等,洛宁县价格认证中心在没有双方当事人参加,当地村委又不知道,也没有任何物证的情况下所做的枉法制造虚假价值鉴定)
    二、2012年12月19日 (2012)宁刑初字166号下发一审判决书,在洛宁县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1、数千群众自发联名为孔繁森样好村支书韦耀武请愿喊冤,那一字一句是群众对好支书韦耀武最好的评价。(如“我们依法的替我们衷心爱戴的好支书韦耀武请愿”、“韦耀武作为大原的村长和书记,黑与红,我们韦寨村的群众最有发言权!”)
       2、案件当事人提出控告(如程大军、张红乐等等)
       3、所谓的在逃人员纷纷提出控告(梁宝成、韦良敏,贾英显、程超民等等十几人)
    三、案件在上诉过程中,洛宁县公检法联合洛阳市中院法官威胁恐吓上诉人、逼迫上诉人撤诉的犯罪事实(韦长明、程大军、张红乐)。
    四、2013年3月就是这样的“带病官员”,没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而得到提拔升迁,到洛阳市公齤安局当副局长了(党组成员,负责洛阳市公齤安局信齤访工作,有民齤警叫他副局长),但是韦耀武案的遗留问题谁来处理,特别是31个所谓的在逃人员【一审判决书发放后,所谓的在逃人员气愤填膺,纷纷站出来控告洛宁县公检法的枉法判决,这些人洛宁县公检法根本没有找过,更有国家干部正常上班,工资照领,更不要说上网追逃】
  五、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2013年8月15日定在洛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一审、二审,案件的真实情况更加清楚。张廷璞害怕事实真齤相的揭开,企图逃脱法律的追究,为了给洛阳中院施加压力,干扰洛阳市中院公平公正的独立审判,2013年8月20日张廷璞竟然再次利用手中权利公然在洛阳市电视台三套法制时空栏目“拼命三郎尢清立”节目中大放厥词,详细时间大概在节目的15分45左右,卑鄙无耻的嘴脸再次暴露,企图栽赃陷害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妄图逃脱自身责任,甚至说“有尤书记在,给了我们力量”!(详细视频连接会在后续中发布出来)。
   六、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9月9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张廷璞明知罪责难逃但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已经开始销毁证据,把网上有关“洛宁县村支书拨掉指甲盖”的视频网页进行了违法操作【其中大河网点击率已经有三万四千多,现在视频已经打不开,我已经提前录有光盘,如有必要后续也会上传让大家看到】
     为此我要冒着生命危险实名举报洛阳市公 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涉嫌编造网络谎言,故意挑起群众矛盾,散播社会恐怖气氛,造成洛宁县社会公共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确凿证据,罪责难逃!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中央纪委,公齤安部,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同时恳请全国有正义有责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媒体记者、广大网民参与进行辩论和质正并监督该案的进程!大家好好看看高官张廷璞应不应该受到刑事追责?“刑不上大夫”的神话能不能战胜中央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依法治国劲头!
      敬请曾经知道、看到该【洛宁县 村支书 韦耀武 拔指甲盖】报道的正义人士、媒体记者帮忙锁定证据,强烈要求恢复原来的内容,把事实真齤相公之于众!将这种人面兽心的党的败类、领导干部队伍中的吃人“老虎”清除出去!

                                            控告人:韦汉卿
                                           电话:15136347664
                                            2013年10月5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dmm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

发表于 2013-10-9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10-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jpg 2002.jpg 2003.jpg

发表于 2013-10-14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jpg 2005.jpg

发表于 2013-10-1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jpg 2007.jpg

发表于 2013-10-1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绝不会允许党有这样的败类存在的

发表于 2013-10-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jpg 2009.jpg 2010.jpg 2011.jpg 2012.jpg

发表于 2013-10-1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jpg 2014.jpg

发表于 2013-10-1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jpg 2016.jpg

发表于 2013-10-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中纪委举报网站上给的反馈意见

这是中纪委举报网站上给的反馈意见

发表于 2013-10-21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njof 发表于 2013-10-21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中纪委举报网站上给的反馈意见

发表于 2013-10-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jpg 2018.jpg 2019.jpg 2020.jpg

发表于 2013-10-2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我们确实应该借助舆论的力量,

让他们见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厉害 昧着良心做事的人,真的是无耻极了。

发表于 2013-10-2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3-10-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儿发生真的是我们的悲哀,没良心啊!!

发表于 2013-10-2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廷璞在2013年8月20日添加到日历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拼命三郎尤清立中说的话,时间在15分50秒左右

http://www.lytv.com.cn/Program_M ... amp;Date=2013-08-20

发表于 2013-10-2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廷璞在2013年8月20日添加到日历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拼命三郎尤清立中说的话,时间在15分50秒左右

http://www.lytv.com.cn/Program_M ... amp;Date=2013-08-20

发表于 2013-10-3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在河南省洛宁县任职期间,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弥天大谎打破世界吉尼斯纪录!
 党生年,男,汉族,党员,现年70岁,河南省洛宁县赵村乡村陈宋村三组,身份证号:410328194403194541,手机号:15290521208。

 党生年是河南省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中2012年洛宁县公安局起诉书意见书、洛宁县检察院起诉书、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中,一是所谓的证人、二是31个在逃人员其中之一。2013年6月18日党生年竟然开始在网上发帖告状,在他的帖子里http://www.pzzc.net/read-htm-tid-7073823.html
http://bbs.tianya.cn/post-837-78198-1.shtml
揭露了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的编造冤假错案的犯罪事实,直接导致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刑事判决书的枉法判决!在同一时间段里,党生年一边是劳动教养,一边是在逃人员。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如何解释??难道说洛宁县公安局签署劳动教养和起诉意见书的是临时工????还是洛宁县公安局出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张高平、张辉叔侄案件中袁连芳的又一次出现???http://bbs.tianya.cn/post-free-3177241-1.shtml

发表于 2013-1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通过大家的团结努力,这些犯罪行为,终有一天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