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副所长不听胡代国劝说成为笑料
2013-11-30 18:25:47| 分类: 王副所长不听胡代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url=]订阅[/url]
2007年8月,安岳县公安局通贤派出所王副所长在负责具体办理雷华加涉嫌非法行医一案过程中,胡代国作为雷的辩护人曾经反复劝说过王副所长,在禹X的尸体检验报告没有出来之前,证据不足不要抓人,不要乱收嫌疑人家属的钱物,否则,后果严重。王副所长答复:材料是人做的,如果搞错了,大不了我这个所长不当。不但如此,王副所长还勾结死者家属欺诈雷家属人民币五万元。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果不其然,后来,王副所长撤职了,雷华加被平反了。安岳县法院和安岳县检察院因为都拒绝采信胡代国的辩护意见,最后,不得不代表国家共同赔偿了雷华加22957元被羁押的人身自由权费用。王副所长声名狼藉。以上事实验证了胡代国高明的遇见性。想当初,王副所长耀武扬威、开着国家的小车八方奔走,八方要钱,后来被撤职了,开个烂摩托夹起尾巴没有了语言。哈哈、哈哈!人就是这样!为了教训那些办冤假错案的司法人员,为了记住胡代国辩护彻底胜诉的这件冤案,胡代国的好友,知名人士XX特写下《包青天办公室文件【2011】第14号》作为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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