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管出什么事都是老百姓遭殃。这个当事人因跟家里产生家庭矛盾,他的家人报警,导致他害怕无处可逃,砸坏邻居家的玻璃,闯入别人家。做为这个邻居家是受害人,家里受到了一些损失。事后当事人的家属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避而不见,也不谈赔偿事宜。虽然也能理解当事人因为精神疾病没有自控能力(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亲属应该有相应的责任。还好当时邻居家的人从屋里出来了,不然后果难以想象。都说当事人挺可怜,可做为受害人的邻居不但在精神上得不到其家属的道歉,经济上也受到了相应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的人不管,社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难道受害人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受害人的权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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