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纪委,反谣言,要防止地方党政擅自滥用公权搞扩大化!
刚才,笔者看到了一条网媒消息《眉山仁寿县男子发帖举报“官商勾结”被行拘10日》
笔者看见“四川在线”记者彭江如此言辞凿凿地断言说“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谭某某以其父亲的名义多次通过网络发 布“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 的帖子,均系虚假信息,违法行为人谭某某也如实陈述了其凭主观臆想,捏造和歪曲事实并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
但是,笔者又不见该四川在线的记者彭江去举证出当事人“谭某某”究竟是怎么样“凭主观臆想,捏造和歪曲事实并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的,更是不见四川省仁寿县公安局之所以行政拘留“扰乱公共秩序的造谣者谭某某”的具体经过和相关案情的介绍信息,因此,一向好奇心甚重的笔者立即去《四川新闻网》的麻辣社区分别查看了这个被行政拘留十日的“谭某某”究竟是怎么样造谣和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关案情帖子。
当笔者在看了《 因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不作为,眉山网友“红叶-有泪”被拘 》等一系列相关帖子后,特别是看了这个所谓扰乱公共秩序的造谣当事人“麻辣网友红叶-有泪、乘凉人生”在今年上半年所写的关于揭露的仁寿县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建筑的情况后,笔者立即直觉到,这明显是一起地方执政党政机关滥用公权,去刻意维护地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益的“严重腐败”案件!
笔者根据这个因“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而被四川省仁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谭某某(即网名红叶有泪,苍凉人生当事人)”今年上半年所写的帖子看,至少,这个“谭某某”还具体拍摄和举证出了不少相关房地产公司违法建筑侵权老百姓的许多现场证据!相比之下,行政拘留了“谭某某”的仁寿县公安局则至今没有拿出他们之所以行政拘留“谭某某”的相关依据和证据来,他们只是简单断言说谭某某“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于是乎,他们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谭寿康(即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了。
新中国历史上,有个反右扩大化悲剧!即,一些地方执政党政官员拿着毛的反右指示当令箭,去刻意打击和陷害他们自己所不满的身边“刺头”们,以至于造成新中国历史上十分惨痛的历史悲剧,也因此给中国执政党惹来的许多麻烦和不良后遗症!没有想到的是,现今都距离反右扩大化的历史错误都56年了,这个地方一些执政党政部门和官员利用上级相关指示去滥用公权搞“反谣扩大化”情况,又再次在中国出现!这之中,究竟有什么教训应该被国人和执政党政官方所反思,这,是值得大家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反谣言,维护社会稳定,当然是正确的,也是得到了老百姓广泛支持的!但是,老百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也是天经地义的!公安局,说到底,是被人民所赋权的国家专政机构,是建立在国家人民群众公信基础上才能够发生权力作用的公权,所以,公权,是绝对不能够随便被官员滥用的,滥用公权,不仅仅是官方官员在自己拆自己的台,也是直接在破坏国家稳定和安全!这就是说,国家和地方公安力量,是不能够被地方执政党政机关和官员用以去维护自己私利的“打手”的!否则,这就不是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是在给国家政权埋定时炸弹!这就是在直接破坏国家执政党政“公权为民所用,公权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宗旨和政权公信力!
为什么一旦上级发布相关清查指令,而这些指令一旦传达到地方执政党政部门,其就会变味,其就被一些地方执政党政官员搞成了滥用公权去打击维权老百姓的工具?这个问题,背后反映的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缺陷情况!你公安局有权处罚关押维权老百姓,老百姓却没有相应的反制举措,比如老百姓可根据国家相关已定法律去示威!这样的只有“官权”,却无民权的政治制度,当然就会滋生出个别官员会滥用公权去搞腐败的现象了!现今中国的许多执政党政官员之所以官商勾结一体化去搞腐败,不就是他们依赖于这种“官、民”二权的失衡而成就的么!这就是说,当一个国家社会之中缺乏了相应的民权对官权的反制的制衡机制时,滥用公权的腐败案例,就必然会大量发生!
四川仁寿县的这起“谭某某”因为“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罪名而被行政拘留十日的案件,应该引起中国高层执政党政官方的高度警惕和注意!因为,这起典型案件背后,反映和暴露出了许多当今中国亟待改革的政治机制缺陷问题所在!其还不简单是一起地方执政党政官员滥用公权搞“反谣扩大化”错误的问题!
2013年10月24日19:27:35
本问摘自光明网.光明社区 本帖最后由 ※风※ 于 2013-10-25 15: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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