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在接待群众、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等方面,要帮助群众养成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把准法理依据。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必须依法核查、依法化解。为群众想事、办事、谋事,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要坚持分类指导。做好群众工作,前提和关键是搞清楚群众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该怎么做。为此,面对纷繁复杂的群众诉求,要分类处理、分类化解,提质增效。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三是要坚持热忱服务。把群众当成我们的父母、兄弟、亲人,态度亲和,笑容可掬,让座倒茶,有礼有节,让群众感到亲切、感到温暖,受到尊重、受到礼遇,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尤其是心中有怨气的群众消解火气,平静心态,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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