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诉讼。在立案阶段开辟“老年人诉讼专用通道”,利用电子触摸屏和诉讼引导台,对老年人优先立案,实行特别诉讼指导,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老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如代书诉状、法律咨询、减、免、缓诉讼费等人性化服务,特别针对赡养纠纷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让老年人打得起官司;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快速移送审判业务庭,及时开庭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做到涉老维权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建立了高效、便捷、专业维权网络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 加大涉老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既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又要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庭审中不就案审案,积极适用调解程序,发挥调解工作在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中的有效作用。把讲法与说理结合起来,通过大量的思想疏导和说服工作,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之能心悦诚服地接受法院裁判,从而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利益。 加强涉老案件执行工作,将维权落到实处。在执行阶段,坚持优先执行, 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确保执行到位。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制宣传,营造尊老爱老氛围、宏扬敬老养老美德。不定期到社区及乡镇开展法律宣传,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进行广泛宣传,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群众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使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赡养案件,深入社区、村组及农户家中开展进行审判,特别是在赡养纠纷多发的村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由村委会协助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创造和谐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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