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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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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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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表于 2010-5-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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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表于 2010-5-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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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表于 2010-5-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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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表于 2010-5-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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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表于 2010-5-4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0年5月2日19:08时的发贴人若水水:你在四川新闻网南充论坛《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第 15  页中声称:“万一火了呢”?很明显,这是本案司法腐败当事人在网上公开威胁!公开扬言要下毒手!
司法腐败土皇帝山大王,藐视党纪国法,公然对抗中央,对抗中国国家主席在2010年3月27日和4月2日的指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应该还老百姓的真相!!不应该忽悠老百姓!!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全国人大委员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指示。腐败胆子比天大,竟敢下令将主席和委员长在南充论坛《强烈要求法院对判决书、裁定书和通知书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依法公开释明》一贴锁定,封锁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回复指示,对老百姓的关心和爱护,继续干着肮脏龌龊的勾当伤害申诉人!他们把党和国家领导人也不放在眼里,何况老百姓!!!
“火了”之后还要威胁,向受害人下毒手!横行无忌,无法无天!!!天怒人怨!!!李世容

发表于 2010-5-4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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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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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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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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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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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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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4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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