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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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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0-5-14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确定案件的详细经过是:
第一次打斗:在三楼韩孝鉴打曹英;
第二次打斗:底楼大厅谭要求打人者将被打服务员送医,韩孝鉴先出手打谭安全!双方抓扯,后被劝阻;
第三次打斗:时隔近20分钟,韩孝良开车撞谭安全;持刀下车与多人一起围杀谭安全;廖冬等从大厅冲出救了他。
第一次打斗:在三楼韩孝鉴打曹英;
该案的详细起因是:2008年2月16日晚,王磊(死者)过生日,在荥经县德庄火锅店宴请包括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xx(见李跃彬证词)、原审计局长、工会副主席韩孝鉴、等领导和亲朋好友后,同其中部份领导和亲朋到荥经县古城大酒店三楼唱歌娱乐。王磊在当晚20点34分结帐时,要求打折与服务员发生争执,20点38分5秒,韩孝鉴先用服务牌打服务员,又将电脑显示屏掀翻在地,后用收银牌(胶木做的)将服务员曹英击倒在吧台边角处哭泣。(有监控录像、证人为证)
为祝贺张建梅为廖东介绍女友成功到古城大酒店准备唱歌的谭安全、廖东、王波刚好到了三楼,(他们三人是同学),遇上正结帐的王磊,并将王磊一行人劝送到电梯内,王波帮按的电梯门按钮,还与他们挥手道别。(有监控录像、其他人员证明)。
谭安全一行转身吧台时,发现一服务员在吧台边角处哭,经了解是被他们劝走的王磊他们那伙人打的。谭安全觉得打了人就走不对,又是他们劝走的,当即打电话给王磊,没打通。(他们俩人是相识的朋友) 谭安全说:‘我下去帮你们喊倒(叫住)。’曹英说:‘他们歪得狠(凶)!算了,不要去,你惹不起他们’谭安全说:‘不要紧,我们认得,我给你们喊倒(叫住)就是。’
第二次打斗:在底楼大厅韩孝鉴先出手打谭安全! (待续)

发表于 2010-5-1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打斗:在底楼大厅韩孝鉴先出手打谭安全!
谭安全就下楼,廖东也跟着下去,在大厅门口处看到王磊一行,注:(由于王磊一行喝酒太多,进电梯后按了6楼按钮,到了6楼又返下去,这一细节公安没有记载)谭安全手里拿着手机,他对王磊说:“拜哥,你们哪个打的人?打了就走要不得,把人家弄去看哈(看医生)。”(是要求医,不是公安机关所述:索取医疗费。有黄进2008年2月17日询问笔录第2页第17行证词和录像证明)。当时与王磊是平和地商谈,王磊说:“谭安全,不是我打的……”说着他们就走出了大厅,20点43分46秒时一戴眼镜的男子(韩孝鉴)说“我打的!不服唆?你要咋子嘛?”说着就打谭安全(有监控录像、黄进等2008年2月17日询问笔录第2页第13行证词证明)。44分左右谭安全后面同时遭到其他人攻击,同行的廖东为帮谭安全也出手打了韩孝鉴。当时没有人和王磊抓扯打斗。(有监控录像、证人证明)
韩孝鉴将他受伤的事电话告诉了他兄弟鈡家兵、韩孝良;廖东也打电话给郑敏、彭宇。从电话记录看谭安全在抓扯前(20点43分19秒)时给邹荣打过一个电话。
后来在姜老三的劝解下,双方停止了打斗,之后姜老三、李跃彬将矛盾的一方当事人韩孝鉴载回家里,离开了现场。
和解,平息后。邹荣先到达古城大酒店(空手,未带任何器戒),他问谭安全有什么事,谭安全告知邹荣没得事,他就到大厅内耍去了。郑敏也背包到了大厅,听说没事,把包放在后门处(包内有刀),也在大厅里耍。
当时,王磊还在大厅门外,谭安全、廖东、邹荣等人并没有去伤害王磊(王磊是三级残,如果要打,随便一人他都打不赢,充分证明谭安全等人没有伤害王磊的意思)。
有人报了110,110警察到现场,发现事件已平息,矛盾双方中的一方韩孝鉴已离开现场,劝解后收队。(公诉机关将110报警出警事实隐瞒)。王磊给谭安全说,今天的事情就算了。谭安全认可了。
第三次打斗:韩孝良开车撞谭安全;持刀下车与多人一起围杀谭安全;廖冬等从大厅冲出救了他。(待续)

发表于 2010-5-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次打斗:韩孝良开车撞谭安全;持刀下车与多人一起围杀谭安全;廖冬等从大厅冲出救了他。
在110警察劝说走后过了约20多分钟时间(当晚21时16分),谭安全走到酒店外的非机动车道上时,从县医院方向开来一辆皮卡车(川T62098),加大油门撞向谭安全,谭安全快速躲闪开,驾驶员(韩孝良)从驾驶座上下来就拿刀杀谭安全,谭安全抓住刀往后退,王磊拿钢棍重击谭安全的后脑,钟家兵拿刀杀谭安全。至少有四人围杀谭安全。谭安全抢下其中一人的刀乱晃乱划。(在打斗中,谭安全的头部被打成血肿,左手食指中指手筋被割断,颈部被刺一刀,腰部被杀一刀,背部和手部也被打成血肿,右手夺刀时手指被割开,臀部被钟家兵杀了一刀,刀口宽2.5cm深12cm。王磊胸部被刺杀,伤口宽也是2.5cm深至心脏。)此时廖冬在大厅内看见有人在围杀谭安全,大声说:“快点!谭安全遭了”,说着跑到大厅后门处拿上刀,叫上邹荣等冲出大厅将韩孝良追到杀人现场以外,当其失去杀人能力后停止对其实施打击;同时将钟家兵追离杀人现场。由于王磊已停止了对谭安全的加害行为,就没有人再对其实施打击。王磊是自己走上长安车离开现场的。
刚下出租车的何磊看见谭安全满身是血,立即就将他送往荥经县医院。到了医院,谭安全在手术台上躺着等医生,王磊随后也跟着到了手术室外,医生说‘王磊的伤要重点’,谭安全在没有对伤口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主动叫何磊把他扶下手术台,送到荥经中西医结合医院。两医院相距约1.5公里。
后来王磊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王磊喝了一斤多酒,经法医鉴定,胃内有大量酒精残留物)
谭安全在中西医院抢救后监视治疗。经法医鉴定:谭安全被利器所伤伤情为轻伤(未包括盾器所伤之伤情);韩孝良所受伤情为轻伤。
此事发生后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以‘谭安全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荥经县检察院强批以‘谭安全涉嫌故意杀人罪’予以逮捕。

发表于 2010-5-1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6日在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宣判谭安全一案谭安全不属正当防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安全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一锤定音。



此举令关心谭安全一案的网民大失所望,在关心谭安全一案的网民认为,谭安全是见义勇为,敢于和欺负百姓的恶势力作斗争的不可多得的公民,现在的社会就缺少这样的人,没想到法院及公安和检查机关就不是这样认为,这样的判决令网民们大失所望!

‘ 他为正义受伤进监狱,我们该为他、为正义呼喊吗?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378815&fromuid=508959

发表于 2010-5-1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已上述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10-5-1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4月1号省法院的4位法官到雅安看守所,了解询问了谭安全并在雅安中院与谭的辩护人鲜志彬、扁斌进行了交流;

估计高院会对谭的刑期大幅改判,但和谭的辩护人所要求的‘正当防卫’,仍有很大距离。

会见中,谭的辩护人再次向省高院提出了要求:对谭安全背部伤和王磊左胸致命伤做同一刀具的认定的鉴定,

并再次出示了谭被刺杀穿的衣、裤、皮带等物;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否同意鉴定是该案能否公正处理的关键!

发表于 2010-5-1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法院能给予一个公正的判决

发表于 2010-5-14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中级人民法院对谭安全案的判决,是对良知和正义的判决!是官官相护的结果!

发表于 2010-5-1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不要用过激语言,找律师帮你仔细分析犯罪的法律构成,然后申诉成功才有可能。

发表于 2010-5-1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发表于 2010-5-16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中国法律比较健全了我不同意,法官违法判案,没地方去告法官,法律也没有规定,到那可以起诉他们,他们超乎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约束,这就是中国的悲哀,这就是中国司法腐败之源,因此现阶段没有法律公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法律、法院、法官是为钱服务的,不实为人民服务的。

发表于 2010-5-1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群,就有好、中、差之分,法院也不例外。个别歪法官、歪院长以权谋私、贪腐渎职,祸害群众,败坏了法院声誉,是害群之马!这种人应该清除出去以纯洁队伍,挽回影响!

发表于 2010-5-1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煜、李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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