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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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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5-2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5-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帖文,此案中院判决,应向高院申诉,申请由高院提审。因楼主是涉法涉诉老上访户,可以申请由省高院组织听证,当然听证要阳光才行。现在省高院立案窗口作风大变,在下几次眼见,在下帖子<省高院的新气象(二)>中作过介绍。若能争取到听证就表明事情有希望。

      刑事案件中,过去由于指导思想有偏差,出过冤假错案,确实不易纠正,因为公、检、法都错了才会出错,而且改判后国家要赔偿,办案人员要受处分。若坚伩此案是错案,对中央又坚伩不疑,而且意志坚定,就坚持申诉;但注意依法而行,语气平和。  

      个人浅见,供参考。

发表于 2010-5-3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要脸,老子也豁出去了!!!
    天天顶........
  看你狗日的还敢乱来。

发表于 2010-5-3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不能依法判决,社会哪还有公平正义。
建议主管部门对这个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到底是申诉人有理有据,还是执法不公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发表于 2010-5-3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不能依法判决,社会哪还有公平正义。
建议主管部门对这个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到底是申诉人有理有据,还是执法不公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发表于 2010-5-3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5-3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已见多次。百姓冤情就真的投诉无门吗?愧对朱老总啊!仪陇,南充两级主管部门也该认认真真过问下,给社会注入些和谐稳定因素。

发表于 2010-5-31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5-3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6-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1232131313


    顶,坚决顶!!!

发表于 2010-6-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0-6-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该维护正义!既然有这么多的疑点就应该重审此案。

发表于 2010-6-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踩下~~~~~~~~

发表于 2010-6-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6-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6-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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