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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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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aaaaaaaaaaaaaaa

发表于 2009-9-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虾在2009-9-10 22:11:00的发言:
刑事案件没听说还要听证哈,听证是关系民生的政策性调整才有的。
执法规范是公安机关的现实要求,不规范执法,就给人造成弄虚作假的嫌疑,当事人当然不服啊。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注重证据,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09-9-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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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起诉状敢弄虚作假,能顺利的通过法律弄假成真 

发表于 2009-9-2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恶心,这些政府官员是干嘛的,看来个个都是贪官污吏。

发表于 2009-9-29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政委涉法伩访培训班于8月6号结束,王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的重要发言传遍全国已四天,中政委6月22日关于解决涉诉伩访的文件也下发近两个月了,不知全省各级法院怎样贯彻落实,有网友知道吗?中院贯彻得不认真,又有走过场之嫌。他们多年来敷衍、欺骗上级形成了一套,既看起来轰轰烈烈,实际上还是忽悠、推诿、拒绝,因为沒人监管、检查、督促。就这样"柔性处理",上访者拖不起只好认倒霉,拖得起的又"非正常上访",截访回来囚入"学习斑",关上几月,让你自己投降___然后上报成绩:已完全依法解决了涉法涉诉伩访问题!他们既缺乏党性,又少人民性,必然会不时造些错案,于是一切又照样轮迴.......法院若真的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至上"理念,那就是人民的福气了!

发表于 2009-9-29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234356478在2009-9-24 7:21:00的发言:
支持!楼主值得大家支持!

发表于 2009-9-2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发表于 2009-9-24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政法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法官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为大局服务,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大局之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坚持为人民司法,把人民群众的呼声、需求和满意,作为第一信号、第一选择、第一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纠纷,努力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塑造人民法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记者 宋茜)
(责任编辑: 王泽君 )

发表于 2009-9-24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511258330在2009-9-23 6:11:00的发言:

无证据就抓人,不符合法治精神。为什么当初急于定罪?必有幕后的原因!强烈建议有错必纠!

 

支持楼主!抗争到底!

发表于 2009-9-24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AAAAAAAAAAA

发表于 2009-9-24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值得大家支持!

发表于 2009-9-24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委就没人看到这个贴吗,只知道讨好上面领导,上面的贴子需要大家一起来顶。加油,哥们

发表于 2009-9-24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9-2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发表于 2009-9-24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78936452在2009-9-19 8:14:00的发言:
顶起,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发表于 2009-9-2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法律?难道是为有钱的服务吗?

发表于 2009-9-2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只有一个:让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发表于 2009-9-23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必纠,好让共产党的形象在人民大众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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