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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两官员路遇车祸孕妇 下车施救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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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温州:两官员路遇车祸孕妇 下车施救被撞身亡
温州:两官员路遇车祸孕妇 下车施救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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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7
哎, 悲剧在上演。
司机也应该收到谴责啊,人心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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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7
自己怀孕不说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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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8
农用车为啥没开灯,马路杀手。监管部门应负责任的。拿了纳税人的钱确不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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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8
先向两位人民公仆致敬!这个问体应该先由更多的、更高级别的人民公仆来说说自己的看法,毕竟老百姓都是看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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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8
我是一个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我的职责。我肯定会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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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29
向两村领导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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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0
只要我们尊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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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广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0
中国需要这样的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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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0
向村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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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1
首先,生命是可贵的,助人是值得尊敬的,为逝者默哀!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每个人不应该反思一下吗?其实有些灾难可以避免的,但结果很悲剧!假如没有横穿马路,假如救人的人懂得安全营救前的措施,假如农用车司机开了车灯,假如路人可以在路边呼叫一些警示语,那么悲剧会发生吗?一切的一切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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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2
不是人心太冷,在无法保证自己生命的情况下怎么去施救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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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陕西西安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2
好官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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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4
1、任何人横穿马路都不要粗心大意,否则悲剧上演。
2、旁人应首先在前方紧急拦车,并及时施救,将伤者移到安全位置。
3、严惩违章农用车,黑灯伤了4条人命,悲痛!
4、向见义勇为者志敬!愿在天堂安息!愿你们的生命教会我们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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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8
驾驶员们在路上开车慢点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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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38
怎么说很惋惜毕竟好人不多同时我觉得孕妇相当的不负责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向好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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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深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41
那女人该死,可惜了两个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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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44
向两位村官致敬!救死扶伤还是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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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45
人意识告诉自己该救,在路边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他们知道会丢命,生比死好,基层干部应该得到荣誉,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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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47
珍爱生命 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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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乐山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 09:49
首先,这个立题就偏了。受教育被讨论的应该是横穿马路的人!其次,任何时候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救助他人!你如果死了,真正最伤心的是你自己的家人!你给他们造成的是一辈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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