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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zcs

披着法袍的流氓:对四川高院、南充中院、南部县法院执行弱势民众诉地产开发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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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qianshuai45 发表于 2013-11-15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钱权如泰山,我等如鸿毛。一个在这端,一个在那端。

摧垮人民对法律信仰,摧垮人民对司法机关的敬畏”,-----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可怕的。:dizzy:
“若法官以公器谋私利,那它就不再是法官,而成了地产开发商的保护傘,不可能真正做到公正裁判是非曲直,又不可能真正得到公众的认可”。----楼主说道问题的关键。

发表于 2013-11-15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

发表于 2013-11-1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代名吏汪辉祖在其《学治臆说》中以自己为官数十年的经验提出了忠告:清不可刻。清只是治术的一端,并不足以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道德洁癖、偏激的个性和强硬的手腕是其不见容于当世、不能于国计民生有所裨益的病根。诚如康熙皇帝所言:“清而宽方为尽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为清,乃为真清。”这并非是乡愿之言,而是对清官爱之深、责之切的期许。

将清廉和贪腐寄予个人道德修养,本身就是悲剧,所以讨论清官、贪官的优劣没有现实意义。当今之世界,凡政治相对清明的国家,无不是以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如此我们还需要清官吗?贪官还有市场吗?反思历史不能以误勘误,否则得出的结论将是荒谬的。 转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11-16 0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本案执行中法官的权力垄断、信息垄断都是寻利的手段;悬空自已制作判决书,迫使申請执行人在“囚徒困境” ...

     对于楼主提到的执行中的“囚徒困境”,我原来并不理解这个词语,现在深深体会到这个司法词语的感受。因此,这段时间我从南部县法院一直到省高院一再要求提级执行,虽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再拒绝提级到中院或指定其他法院,也拒绝上交到省高院,但我自己将一再向省高院申请提级执行或指定到其他中院执行。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11-16 0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任何事不分对与非,不关注,循环下去总要轮到你、我、他。但愿象你说的一样,过上一年成为故事,不再有权 ...

      11月11日,我被叫到省高院审监二庭,向省高院汇报了南部县法院关于本案拖延不予执行的情况。1、对于完全能够执行的给付内容,南部县法院拖延不予执行表示了不能理解和质疑。2、对于南部县法院代言太成公司与邓安俊与我调解,事实上是故意把我陷于执行中的“囚徒困境”的事实予以陈述。3、对于有独立诉权的所谓案外人邓安俊,在本案中的严重过错及自身不可推卸责任的原因,及一、二、三审未加入邓安俊的合情合理合法的部分证据事实和原因阐述了个人观点。4、我请求省高院审监庭的帮助,能够顺利提级到其他中院执行。
       后来省高院审监二庭的庭长和几位法官给我做工作,希望我能让一让,可以用房屋现价的货币方式执行和解。希望我考虑到省高院、最高院可能会再再审的诉讼风险。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3-11-17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楼主提到的执行中的“囚徒困境”,我原来并不理解这个词语,现在深深体会到这个司法词语的感受。 ...

       对于11月11日省高院与我的谈话,我认为没有必要告知别人。对于任何人的探听,我原本根本不想透漏、更不想回答。但是,我不明白南部县法院敬雪松局长为什么会向社会公开说这样的话:“省高院认为高院判决有错误,要重判!”,这是有一次敬雪松局长在电话中的原话,很多人都听到了,我也在场。昨天11月16日上午,在南部县法院三楼的一个会议室里,敬雪松局长当着很多人的面,多次质问我:省高院和我谈话告知我了,省高院要重判的事,我一直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后来他就说,是省高院当天就把要重判的事告诉他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3-11-17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1月11日,我被叫到省高院审监二庭,向省高院汇报了南部县法院关于本案拖延不予执行的情况。1、对于 ...

      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点,在南部县法院三楼会议室组织了个会。
     我们学校的领导说帮我找了一个和省高院执行局的领导有特别关系的人,帮我出主意想办法,并且这个人是敬雪松局长的老师。这位老师已给敬雪松局长说了好话,特别安排在星期六法院见面。但是我知道敬局长公开在社会上说是省高院自己说判决有错误,要重判的言行,我就电话里和敬局长对话,他承认他是这样说的,我说高院没有这样对我说。我就对他说我就不想参加星期六的见面会,敬局长说:来不来随便你,但是他要向其他人说明情况。我就给他们其他人打电话,我不去。但是大家表示要去,也劝我去。那个老师说,敬局长给他说好了,不是那样的,刚才又给他打了电话,没有说那样的话,劝我去,劝我老公也去,去了就知道了对我有好处。于是我就决定去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者 发表于 2013-11-15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声叹息

      11月16日早上在南部县法院三楼那个会上,敬局长准备了厚厚的一本发言打印稿,他发言的大量内容非常详细代言了太成公司和邓安俊签合同过程,及邓安俊合同的法律效力。还有个重点内容就是一再强调三级法院已经启动内部纠错程序,省高院已明确通知给他了如果我不申请法院调解,马上发回南部县法院再再审,南部县法院肯定是颠覆性判决结论。
      敬雪松局长特别强调南部县法院,已接到省高院再审判决将再再审的通知的事的发言让我非常意外,他不单只是在社会上公开说是省高院自己说判决有错误,要重判。现在专门在会上这样说,还做了会议记录,这是为什么?更想不到的是他在会上很多次质问我省高院那天的谈话是不是那样说的,我一直没回答敬雪松局长这个问题。后来敬局长自己给自己求证说:省高院谈话告知你没有,你自己心中清楚,反正省高院当天就给他打了电话明确通知了他。
     最后,敬局长再次强调,大家也都附和听明白了,现在法院给我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向南部县法院请求调解,另一条路就是省高院再再审,省高院将发回南部县法院再再审。

发表于 2013-11-1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再审的应当是被告,原告凭什么要申请???脑壳长包了???高院判决了又启动再审谈何容易!至少要高院确定确实判决错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3-11-17 1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再审的应当是被告,原告凭什么要申请???脑壳长包了???高院判决了又启动再审谈何容易!至少要高院 ...

:@我简直无法相信,南部县法院执行局10个多月以来拒不履职,一直以来审委会无数次在讨论研究说省高院这样问题那样问题,现在真就达到目的?真能把省高院再审生效判决,拿回到自己手中二次再审?这是什么法律程序?非要用老虎级的强硬后台的背后干预试试十八大三中全会? 本帖最后由 七彩秋芊 于 2013-11-17 21:54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3-11-17 1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再审的应当是被告,原告凭什么要申请???脑壳长包了???高院判决了又启动再审谈何容易!至少要高院 ...

说实在的,昨天去南部县法院之前,对南部县法院个别官员还是抱着一丝的幻想与希望。但是看到那样的言行、听了那样的发言,对他们的道德底线,法律素质真的彻底彻底失望了......但是真的不知道怎样才能够唤醒一点点良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11-17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这伙披着法袍的流氓为使太成房地产商脱困,怎样违法創造“司法再再审”!
支持申请执行人不为金钱,为 ...

      南部县法院的自以为自己的职权高于省高院,能够推翻省高院再审判决,拿到再再审职权,能做到基层法院改判省高院再审生效判决的二次再审,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极权所获得的利益。从不知道什么是违纪违规违法........

发表于 2013-11-18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在中国打官司太难了!:curse::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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