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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2227|评论: 282

42岁公务员带13岁女孩多次开房!检方拒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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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2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7-9月,北京大兴区13岁的初一女生小华多次和42岁男子王某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去年12月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据悉,王某系北京一名公务员,检方今年1月以“不能证实王某明知小华年龄未满14岁为由,认为王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拒绝批捕王某,后王某被取保候审。而据最高法10月24日出台的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小华家属日前已要求警方向检方再次提请逮捕王某。
官员、教师性侵幼女频频刺痛人们,一个多月前的“云南官员强奸幼女获判刑5年”案亦曾引发网民群情激奋,一个让幼女频遭毒手的社会是可悲的。最高法出台严惩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犯罪的规定,似乎仍无法阻止类似事件频发。严惩性侵幼女,“严”在哪里?能够足以的保护好儿童了吗?蹂躏稚嫩生命,谁不义愤填膺?执法不严,正义的迟到与缺席,或是导致悲剧无法避免的根本原因。我们希望对此类犯罪行为,应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杀一儆百,同时加强幼女防人身侵害教育,或能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纯洁的成长环境。
你对防止幼女遭受性侵,惩治类似的恶意犯罪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跟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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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8:55
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8:58
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8:58
知法范法,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0
砍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1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怎么来的,何况是一个公务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1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怎么来的,何况是一个公务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2
只能说明这个公务员是一个有权势的人检查院不敢批捕!如果那个杂岁是一个普通人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3
如果确系双方自愿,何谈“性侵”呢?女方所求是什么?不把情况摆出来,笼统讨论没意义。何况现在13岁的女孩很多已经比较成熟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5
不是有法律吗?该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不要戴起个公务员帽子就不晓得怎么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说来耍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5
呵呵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要做到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毕竟是法制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6
绝不放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8
这样的人最可恶了. 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9
无语、、、、、、不想开口评论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09
    杀死杀死杀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10
应该枪毙,我们的后辈还有希望吗?国法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10
中国式援交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13
人渣,公务员后台是国家,所以是证据不足,让中国百姓重男轻女的思想会越来越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1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只是哄老百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09:13
擦钩子 她那个叫自愿的不算强奸 听的么嘛多次 元芳吃屎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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