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四川省安岳县见义英雄流血又流泪
(见义勇为致残 瘸拐无人问津)
阅读提示:细细的小雨把四川安岳县城狭窄的街道打得很溜滑,一个手持5尺木棍支撑着身体的男子,一瘸一拐的背影在街上小心的晃动走去,也许去医院诉求医治,也许去县政法委请求救济,也许去信访局哀求现状、也许去法院请求执行。少许知道他的人,指着男子的背影说“这就是杨元孝,见义勇为者,脚筋被挖烂了,还在四处奔波找钱医治。”
制止暴力殴斗 惨遭挖伤脚筋
安岳县协和乡林楠村是一个离城几十公里的偏远山村,大部分村民还是在土地上靠耕种生活。
56岁的中年男子杨元孝,一个朴实的地道农民,传统的道德教育生就出一身正气。
同村的杨元水、杨启双因“状头坡”林地因权属发生争议,杨元水怀疑杨启双砍了有争议林地的树木。2003年3月31日凌晨,杨启双扛着锄头去田于活途中,杨元水质问杨启双: “你砍了我林地的树子?”,杨启双否认。为此双口角发展到殴斗,另外村民李芳秀见事态不妙,情形严重,高喊来人劝架。杨元孝见状危急,一场锄头血腥大战即将开演,见言语劝阻不成,便挺身而出,试图剿下争斗中的锄头,结果劝阻人杨元孝被锄头致伤左脚,血流不止。当即送往石板卫生所就诊。
一场殴斗制止了,杨元孝自己却被挖伤。
后又在安岳县中医院、四川华西医院诊治,确诊为左小腿陈旧性损伤伴足背伸肌腱损伤。资阳求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IX级伤残。现受残的左脚已经委缩了3公分,需要继续治疗无钱。
从此,杨元孝在5尺木棍的支撑下,开始了一个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的生活。现在我残废了,成了妻嫌子不爱,亲戚朋友对我也成了白眼,无人管。
诉状告到法院,终审确定赔偿
背着疲惫病残的身躯,杨元孝把同村殴斗的杨元水、杨启双告到了法庭。经过2004年2月27日安岳县人民法院初审、2004年8月19日(2004)安岳民重字第1509重审中首先认可了杨元孝在此纠纷中无过失和过错,且系见义勇为,是值得提倡和表扬;判决中表明:由被告杨元水、杨启双分别赔偿原告杨元孝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37135.5元50%R口18567.75元。杨启双在前已支付700元。杨元水、杨启双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膛行完毕,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启双在资阳市人民法院上诉了,2004年10月10日经过(2004)资民终字第00323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来大家就会以为从此一个安岳县的见义勇为者杨元孝,得到在公正的判决下的赔偿款,继续医治,享受那份正义的荣誉,继续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一个公民应有的正义抉择。
赔偿路漫漫
法院难作为
虽然法院终审判决了杨元孝、杨启双赔偿杨元孝的各种款项,但身在农村的二被告并非在10日内履行完毕赔偿,家庭的贫寒为自己犯下的冲动和错误,在经济处罚上使两个家庭雪上加霜。而必须继续医治需要大量医药费的杨元孝,迫使三两天去法院执行局请求执行赔偿款。
在2005年元旦前,杨元孝去法院执行局请求付之杰,报告杨元水家有几头猪,可否去执行一点,得到了付之杰和刘江的反对,甚至说:“你们那村路差路滑,我们开车去执行,路上摔死了准负责?”“你见锄头要挖下来,你还敢去劝架?”
2007年12月20日上午付知杰伙同执行局局长刘江公开大骂,在外面要弄死我。法院的工作人员十多人不准我走。我马上了110,110的警察才把我救出,走了法院。从此,我再也不敢到法院去过问了。
为了尽快执行到款医治,杨元孝不得不多次请求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
不可相信的事情发生了,2005年5月15日上午,执行局付之杰在法院院长办公室,当众推拉杨元孝,同年7月8日再去安岳县法院请求执行款时,继续招到法院内部人员的殴打。
在执行局蒋局长的眼见下,2005年8月22日杨元孝在安岳县法院三楼,杨元孝请求付局长安排去执行款,并说你们不去执行是不是收了被执行人的好处,一急之下,执行官再次殴打杨元孝。
这就是“见义勇为”的维权路,这就是“见义勇为”的判决书。
我们惊叹着公民面对见义勇为的看法和行为是,居然在法院截然不同的做法,谴责着那些不能向见义勇为的勇士们那样奋不顾身站出来,为正义说话的人!然而,如果社会不论惩罚和约束不履行这一义务的行为,更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和维护当事者利益,谈不上正义的灵魂所在。
倡导见义勇为 公民心打寒战
2006年5月,杨元孝在华西医院就诊,3-4万的医治费无法付出,只有出院。
2006年8月21日由安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文(安综委[2006)11号)再次确认安岳县协和乡林楠村杨元孝,在2003年制止恶性殴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通报表彰。
没有赔偿款和政府的资助,自今病也得不到理想的治疗,杨元孝告诉我们,“在县综治委表彰我为“见义勇为”时,曾听说政府研究从见义勇为基金中奖励救济我6000元,后来又取消了。我也不知道啥原因,我有这几千元钱,又可以去继续医治了。
“我们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初,《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证作出了诸多明确规定。今后,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这一现象有望从漳律层面得到改善,见义勇为的诸多权益也有望从制度层面得到保证。
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立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救济。
2007年10月了,杨元孝还在向社会诉求,我至今没有拿到一分见义勇为奖励救济金。
我现在急需医治恢复的身体,一纸空文的荣誉不是社会提倡的,也不是我需要的。
安岳县协和乡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者"毛打整"
安岳县协和乡林楠村七组(原来石板4村7组)村民杨元孝,男,58岁,小学文化。
杨元孝于2003年3月31日,见义勇为受残,生活过得非常艰辛。县委、政府很关心。2006年、2007年两年每年给了50元钱,共计100元钱。
2008年元月19日(春节来临),杨元孝去找协和乡政府乡长蒋勇、乡党委书记蒋伟,他们两对杨元孝百般歧视,对他恶狠狠的说:“你又没有当兵,又没立战功。你有什么资格找我们乡政府要惠民款和生活补助物品?未必年年要给你补助吗,今年该别人得了。”
我不明白县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难道是骗我的吗?我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特发至网上问个明白。
此致
安岳县协和乡石板林楠村七组村民:杨元孝
2008年元月25
我没有收到2007年春节慰问品。县政府回复在骗各级领导及新闻媒体
1.我的房屋3间是石头柱头快要垮了,大约65平方米,县政府回复是砖头结构房屋100平方米.
2.我的儿子在卖烧烤与我无关.从此,杨元孝在5尺木棍的支撑下,开始了一个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的生活。现在我残废了,成了妻嫌子不爱,亲戚朋友对我也成了白眼,无人管。
从此,杨元孝在5尺木棍的支撑下,开始了一个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的生活。现在我残废了,成了妻嫌子不爱,亲戚朋友对我也成了白眼,无人管。
3.我2008年2月2日 领到1000元是新闻媒体报道后,给我2006年和2007年医药救济资金.教育我不再报道和上访.
4.2007年春节来临,我多次电话和我3次到协和乡政府找乡长蒋勇、乡党委书记蒋伟,他们两对我杨元孝百般歧视,对他恶狠狠的说:“你又没有当兵,又没立战功。你有什么资格找我们乡政府要惠民款和生活补助物品?未必年年要给你补助吗,今年该别人得了。”你随便到哪里报道上访我不理睬你......
见义勇为受残者杨元孝
电话:13730724893
200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