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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虚度余生

[营山·新闻] 营山农保局欺骗老人(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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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的政策是你们说的,现在的政策还是你们说的,承诺了不兑现,老百姓肯定有意见。如果一直不面对不解决,最终会把这些农村老人逼到你们局里来的。

发表于 2013-11-2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上级的政策文件,就应该广泛宣传,让老百姓知晓,政策为什么变了,合不合理,能不能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不管不问,而且你们农保局的都有投保人的资料,联系起来并不困难。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2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保险都是博弈,包括社保。你如果活的够长就赢了,否则就输了,俗话说:愿赌服输。没什么好抱怨的。

发表于 2013-11-2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问政,理性发言,信息公开,数字时代的必然趋势。就事论事,不针对具体工作人员,只针对工作,希望能引起农保系统的重视。

发表于 2013-11-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_^o~_! 发表于 2013-11-13 22:44
把政策咨询清楚了再来发帖

有点官本位思想哦,呵呵

发表于 2013-11-2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眼 发表于 2013-11-21 11:24
所有的保险都是博弈,包括社保。你如果活的够长就赢了,否则就输了,俗话说:愿赌服输。没什么好抱怨的。

农保局代表的是政府,照你这么说不成了和银行、保险公司这些企业一样,有点店大欺客的感觉;不过看最近银行出的几个事,觉得老百姓真不容易。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11-2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感觉当时有点被忽悠了

发表于 2013-11-2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80多岁买社保,怕本都拿不会来哟!

发表于 2013-11-2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就自己多赚钱补贴爹妈就是

发表于 2013-11-2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就自己多赚钱补贴爹妈就是

2021年优秀网友 2022年优秀网友 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11-2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11-2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老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看了楼主这篇帖子后,我了解了一哈,确实属实。他们本来就信息闭塞,没有话语权,我们善良淳朴的农民伯伯,交了一辈子的公粮、农业税、猪儿税,无怨无悔为国家做贡献!
现在政策好了,但是又被个别部门忽悠,当然,我们营山农保局本身没有这个权利,但上面拍脑袋决定这件事的时候,在接到上面文件执行政策的同时,有谁帮我们农民兄弟呼吁过!我真心为他们呼吁!
请大家共同为他们呼吁!!!
假如是城市职工遇到这种情况,大家说会是怎么样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08: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2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住营山 发表于 2013-11-21 18:36
农村老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看了楼主这篇帖子后,我了解了一哈,确实属实。他们本来就信息闭塞,没有 ...

支持一下,论坛里很少有这种有良知的声音!!!!!

发表于 2013-11-2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在论坛上找不到这篇帖子了,被和谐了嘛?

发表于 2013-11-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查找历史记录点击一哈后,又出现了。中央一直在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将一直关注此事,看看农民兄弟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13-11-2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关于网友在“四川新闻网营山论坛”有关贴文的答复函

近日,有网友在四川新闻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中贴文称“县农保局没按承诺随县平均经济水平提升递增养老金”。现根据政策予以答复:
一、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依据《关于批复四川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8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1年7月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依据为: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开展镇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文件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最低标准。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文件和《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1]30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城乡居民社保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三、为实现老中农保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并轨,根据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县老中农保转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营府办发[2012]44号文件,我县于2012年9月开始老中农保和新农保的并轨转接工作,遵循“账户合并、待遇叠加、退保自愿”的原则,逐步实现“一个标准、一个系统、一个账户”的目标。在老中农保业务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并轨转接后,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四、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充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2007]56号文件第八章第二十六条:“在(原老中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即关于待遇的调整必须按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
五、对于部份群众要求提高养老金待遇的呼吁,我局也在积极向上级反映大家的诉求,并建议适时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金待遇水平。
感谢网友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网民朋友的沟通,努力工作,把这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做好做实,并恳请广大网友继续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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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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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83的人了为什么还要去买保险嘛,你算过没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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