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与简阳“十二条规定”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简阳建立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切实深化监督检查工作。
简阳市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参与监督检查,在面上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由片区纪工委等单位牵头组成的8个督查组,分别负责党群、政府综合部门、政法系统和所驻片区乡(镇)的督查,有力克服了监督检查疲态化问题,保持了监督检查的连续性,真正实现了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时,紧紧围绕“八项规定”具体要求,完善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款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进行检查,使监督检查内容更加全面、具体。还建立了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硬性规定各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察和暗访,并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督查情况,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后一月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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