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111|评论: 52

三车碾压老人案终审,第三车被判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2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横穿马路的老人先后遭三辆车碾压,前两辆车呼啸而去,第三辆车碾过去后,司机彭某停车报警,第三辆车的司机是否应该负责任?昨日,成都市中院对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赔偿31万,彭某赔偿8000多。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8:52
法院你有本事,就该把前面两车抓住噻!纯欺负老实人,抓前两面那是法院的责任,抓不到就把老实人整,啥法律?简单就是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8:57
公安机关应将前两名逃逸司机抓捕归案再结案,对肇事着和受害着付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07
大家应该全面的看待这个问题!没看到还有两个最关键的字“追偿”吗?法院这样判决是最大权益维护了死者的合法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08
乱判!昏官!法院解释就是一派胡言!
让第三车主去抓前两车主,可行吗?!公安交管部门是干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11
太不公平了,该跑就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13
法院狗屁理论,既然抓到前两个造事者.直接判决前面赔偿就行了.还搞个后面的向前而追偿,这不是脱了裤子打屁.多此一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14
这还真是在整老实人。社会良知何在!还是跑快点,傻瓜在后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18
千万别停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09:51
虽然维护了死者的权益,但对赔偿者来说有点不太公平哦!!请问“追偿”的事宜是由公安机关去执行还是由赔偿者自己去执行呢?如果要由赔偿者自己去追偿,那做好人、做有责任的人之前还是要慎重一点,因为它很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0:06
那法院真他妈扯淡!首先要追查前车肇事者,后车这种情况不跑也要担全责,跑了抓到也是担全责,如果像这样判那以后有这样的事还不如赌一把!等后面哪个瓜的停了去当“替死鬼”!反正有“替死鬼”了前面的就不用担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0:21
可以理解,因为这样才能首先安抚死者家属,不可能让死者家属无休止的等判决等赔偿吧!至于责任再由公安机关来慢慢处理吧!该谁补谁就补,案件应该简单化,复杂化对谁都不是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0:34
今后看到那这个事,一定装眼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0:36
这个事情教育我们该跑还跑,人的道德底线越来越低,就是被这不近人情的法律给逼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0:42
这是人道主义,死者为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1:04
现在的社会我真想骂一下!!有砖家还在那儿说我们这代人不爱国、不拥党、不学雷锋做好事、不见义勇为、没有英雄了!TM的如此判决、如此担责,这样的政府能引导出好人好事?这样的判决能鼓励出见义勇为??还盼望这个社会有英雄出现???我心很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1:05
那要是不在本车道报警后该如何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1:05
那要是不在本车道报警后该如何呢?

发表于 2013-11-2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道德的败坏,法律是主要推手!一部好的法律应该是惩恶扬善的,让善有善报,让恶有恶报,这样大家才会去做好事,做好人!
可是现在反了。现在说是引进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说是发达了,可是我看其智慧反倒不及古人了。荀子说:“君子治治,非治乱也!”我看现在的人爱治乱,先致乱,再来治乱,反而说什么“刁民”,“乱世必用重典”之类的,而不去追究,若不是他们的“小人”小人行径,何来道德败坏?
用脚想都知道,有两辆车压过去,还能不死的,除非有金刚不坏之身。第三辆车不是直接致死者,并且本着责任态度报了警,就算负责,也不该担主责。现在本该担主责的不担责,不该担主责的且具有责任心的反倒担全责。法律是在鼓励大家,遇到事情逃之夭夭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2 11:12
以后看见这些事情最好是视儿不见,不给自己找事。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