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公安局的回复,本人还是有以下几点疑问不明白,希望公安机关能回复:
一、事发时,苏某用手机拍照,邓某一方为何阻止?现在不管什么执法,随队都有人专门摄像,如果被执法人有疑问,可以翻看视频,有视频作证,对于有道理一方不是更好吗?为什么邓某一方要再三阻止苏某拍照?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二、在处罚过程中,究竟交警准备对驾驶人李某作出了何种处罚决定,导致一个身患重病的人发怒?我想,任何人都不是一个疯子,为了区区50块钱,不惜与天天打交道的交警为敌?对副驾人员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是在法律规定之内还是超出了法律规定条款?
三、执法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执法资格?
四、对于副驾人员的拍照行为,究竟有没有如苏某人所说的邓某手执砖头追赶200多米的事实?是苏某胡说还是偏听一面之词?我想,广大坛友也希望能够弄清事情真相吧。
五、对于一社会人员跑来打了李某两耳光,踢了几脚一说,公安部门是否应该客观公正的公布此人的身份?如果执勤时,再加上社会人员参与,在公众中造成这个误会,是否对公安形象有损害?
六、现在交警在检查车辆过程中,大部分人都是公正合法的,但也不能排除少部分任意妄为的胆大包天者。这样的事我也碰到过,对于副驾不系安全带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罚才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请公安机关明确告诉广大网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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