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通过市级文明县城创建验收11月28日,全市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组对乐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考评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乐至县规划展示馆、人民医院、陈毅广场、政务中心、检察院、南郊社区等场所和窗口行业进行了详细检查后,认为乐至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着力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形象大为提升,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城市居民精神文明综合素质强、幸福指数高。考评组要求,要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为契机,及时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不断夯实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条件,真正使城市文明惠及群众,幸福老百姓。
据了解,自乐至县启动市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政务环境更加廉洁高效,法制环境更加民主公正,市场环境更加规范守信,人文环境更加健康向上,社会文化环境更加和谐,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宜业,社会环境更加稳定有序,城乡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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