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申請書 我是郑超良、李江霞,系夫妻二人。因其丈夫郑超良于1996年被人三次诽谤迫害走司法和仲裁程序而连连胜诉,但单位(被执行人)至今有足足17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致使其郑超良在家待岗17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和打击。无任何收入-----享受不到国家财政核拨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17年来曾千万次地向宁夏当地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维权申诉上访无果。为了生存被迫在外打工干重体力活造成重疾病,身患强直脊椎炎、类风湿、腰间盘突出等等病症,使其不能自理。其妻李江霞下岗15年多,身患眩晕综合症、脑血管痉挛、大脑供血不足等等重症,病发频繁经常晕过去。加之孩子在外地上大学。为此,其夫妻二人满怀热泪怀着对党的无比信赖之情向政府郑重提出给予经济上的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生活的困境。
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郑超良 李江霞
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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