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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伤,哪里找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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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显示"回复需要审核,请等待通过"

发表于 2013-12-1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向被打医生了解情况,是真的吗????

发表于 2013-12-13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居然说一个月内给说法

为什么和普通人犯法的处置程序不一样

发表于 2013-12-13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的领导们

出来表个态啊

发表于 2013-12-13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人民医院都发表了观点,我们通江县公安局的领导,这事是真是假也说说噻?????

发表于 2013-12-1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的那个是个司机,听说很有钱钱哟

发表于 2013-12-1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向被打医生了解情况,是真的吗???
oil

发表于 2013-12-13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但对方是不是真华西都市报新闻爆料的,我们也不知道,没见到他人与证见。他说他是从网上得知此事的。他的电话是:18382720916

发表于 2013-12-13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局长同志:
      你好,你们公安局敢对"何兵父子打人"表个明确态度不?
            1.(患者丈夫抓住科主任头发并实施殴打,其儿子不但没制止,还拽住科主任衣服不断推搡,以致科主任手术衣被撕破,直至医院保安和其他人员赶到才将其分开),扯烂手术衣服要赔偿么?那可也算是国家财产啊!
            2.据打探,何兵是个司机,不会是给局长大人开车的吧?
            3.何兵有驾驶证不,他是临时工吗?
            4.不要照这样回复:       (据了解:诺江派出所已对此立案调查,待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处理。涉及到公安民警的,将依法依规查处,决不护短。   请网友相信,公安局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合法合情处理,给公众以交待。)   好吗?
            5.不会又说"一个月内回复"都合法好吗?就算我球球你了!

发表于 2013-12-1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局长大人:
     你好,
     你就圆我一个"中国梦"好吗?不甚感激!!!

发表于 2013-12-1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公安局局长成为当事人,打人了,那就好了,可惜只是个司机.....

不过一个公安局司机都如此狂妄,何况局长呼.......
  
也许我错了,局长不会,那样的话我应该向公安局局长道歉.......

不管怎样,公安局局长"教子无方,才到处祸害",也应受到谴责!

发表于 2013-12-13 16: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医生护士不会巫术,可以掐指一算患者啥时候会骨折啥时候会治愈。现在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人民警察都可以随便打医生,那就请通江人民以后生病都上华西去吧!

发表于 2013-12-1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咋不宣传医院医死人呢?

发表于 2013-12-1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医死人你们咋不宣传呢?
发表于 2013-12-13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动不动就打人嘛

发表于 2013-12-1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除非他以后不生病,他不是妈生的。

发表于 2013-12-1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3-12-16 1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称(音)。那种无法无天的怎么在警察系统?应该拜杜月笙门下,肯定大有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7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是好样的,特别是陈局长来通江之后,通江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医闹在通江已得到了控制。就这次事件,公安局及时做出了处理,回复了网名的问题。值得赞扬!
“通江县公安局关于
《通江县公安局打县医院,哪个整得赢哟?》等网帖的回复
“梦见水井湾”及广大网友:
近期,通江麻辣论坛 “梦见水井湾”等网友连续发帖,反映我局工勤人员何斌与县医院医生发生纠纷一事。事发后,县局高度重视,组成专班开展了调查。现将初步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接处警情况:
2013年12月10日11时45分,县医院医生蒲XX向诺江派出所报称:新县医院有人打医生。该所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警,并于当日对该案受案调查。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何为德,男,72岁,诺江镇人;
当事人何斌,男,38岁,诺江镇人,通江县公安局工勤人员,担任驾驶员工作,何为德之子;
当事人刘XX,女,73岁,诺江镇人,何为德之妻;
当事人蒲XX,男,46岁,诺江镇人,通江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
三、事情经过及原由:
刘XX于11月20日因车祸到县医院骨科47床住院,前期经CT及X光片检查均未发现骨折,直到12月10日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刘XX称其手腕仍然疼痛,主治医生建议其再做一次CT检查,检查结果发现有其左手桡骨有线形骨折。何斌及其家人认为医院有责任,便找医生理论,骨科主任蒲XX接待并解释缘由。双方就蒲XX用手拍桌子一事发生争执,争执中何为德用手打了蒲XX一耳光,蒲XX便用双手提起办公室内的椅子不让何为德靠近。何斌认为蒲XX提凳子准备打何为德,便上前将椅子按住,并抓住蒲XX的衣服对其进行推搡,双方纠缠至办公室外巷道后,何为德再次用手打了蒲XX一耳光,后蒲XX脱衣挣脱,保安赶到后将事态平息。
四、初步处理结果
目前,该案已调查结束,经研究县公安局决定,
1、对何为德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2、 何斌停职接受调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处理。
特此回复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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