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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考生青仪轩

[群众呼声] 南充人事局太黑暗!暗箱操作本次公务员考录,第一名被第三名无理取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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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所有和政府有关的事,很多人都喜欢发到网上炒一下。而大家都喜欢跟风,凭一面之辞就认为政府不对,跟风起哄。这种行为是不成熟不公正的。在发言之前还是多方听取意见,争取做到不冤枉好人,不帮助居心叵测的人。

发表于 2013-12-2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楼主帖子有几个看法:1.楼主出具的交警队的12月18日的实习结束的证明,还是多有用的。
2.但这么有力的证据怎么不在12月19号你和人社局交涉时拿出来呢?时隔一天应该不会忘记吧?
3.人社局又凭啥认定你是有工作的呢?怎么当时不拿出来,现在人社局认定后又拿出来说政府黑幕,就让我对楼主出具的实习证明感到怀疑。

发表于 2013-12-20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哭泣的百合520 发表于 2013-12-20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不同意你的说法·····原因如上······为什么等所有的考核都完了而且排名第一的时候,人事局 ...

先不知道,这不官系找来了,那就顺我的上哟

发表于 2013-12-2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实行 到交警队调查就是了哈

发表于 2013-12-20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搞哟??

发表于 2013-12-2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注意安全。现在社会风气还好点了,相信会水落石出 纪委实名举报必查哈

发表于 2013-12-20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照蜀之北所说,申诉还有过时

发表于 2013-12-2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就是官说,你说晚了,官糸优先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关注 我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供了很多材料 请大家发表评论之前 先看看附件里的陈述材料和相关材料。

发表于 2013-12-20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发表于 2013-12-20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青仪轩 发表于 2013-12-20 18:07
感谢大家的关注 我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供了很多材料 请大家发表评论之前 先看看附件里的陈述材料和相关材料。

对得,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现在招摇传谣是要追究法律责任了。

发表于 2013-12-20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青仪轩 发表于 2013-12-20 18:07
感谢大家的关注 我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供了很多材料 请大家发表评论之前 先看看附件里的陈述材料和相关材料。

对得,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现在招摇传谣是要追究法律责任了。

发表于 2013-12-20 1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qgx58 发表于 2013-12-20 18:03
照蜀之北所说,申诉还有过时


网上申诉?说法不对哟,网上说真实情况可以认为是博得同情,争取支持;但发表虚假信息,就是是煽风点火,造谣生事!所谓申诉还是该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而不是发帖。
而且咋个时隔1天却就把重要证据搞忘了,还要在网上发出来?

发表于 2013-12-2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最终争论点就是:就业的定义是什么?临时工(协警)算不算就业?如果协警算就业,那么这工资待遇完全没体现正式就业,在全国范围内临聘人员都被默认为非正式就业人员,但是这没有相关文件证明;如果不算就业,貌似也没有相关文件证明;于是根据中国式理解方式临聘人员是非正式非不正式就业人员,简单来说当没人计较的时候,它的定义没意义,别人计较的时候,看情况而定。至于情况是什么,这不好说。显然这次考试,也是看情况定的,这事默认的,于是绝大多数就业非就业临平人员在没人计较的情况下“安全着陆”,而青仪轩被计较了,于是情况变了,根据同样的条件同一个公式算出了第二个答案,放弃吧!可以想象这次考试中真正未就业的有多少,大概只有应届毕业生和啃老一族,第三名何时毕业有没有就业,未知!反正青仪轩的所有信息他基本都清楚,工资待遇,家庭情况,就业信息,,,不得不说他手眼通天(纯粹感慨,不敢有其他想法)。  求斧正!!!

发表于 2013-12-20 1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查查第三名那个背景 他如果不是应届毕业生他不是一直都在家耍哦 那好吊

发表于 2013-12-2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不言 发表于 2013-12-20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最终争论点就是:就业的定义是什么?临时工(协警)算不算就业?如果协警算就业,那么这工资待遇完全没 ...

   我也认同你的说法 既然定义模糊 那还是该择优录取

发表于 2013-12-20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有一个疑问,第二名在纵跳摸高这一环节被淘汰,对此我表示很遗憾!现在事情闹得也不小了,能否出来说说呢,笔试面试第二名,您的身高呢,您1000米没有被淘汰,偏偏在正常人都能过的跳高环节留下了遗憾,是不甘心还是欣然接受呢?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不通罢了。对此如果有伤害到您,我表示深深歉意!
发表于 2013-12-2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事局资格初审的时候为什么不说别人没资格进面试,初审就存在严重问题。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3-12-2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非常偏激,同时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列举的材料缺乏说服力,有混淆视听,散布谣言的嫌疑,在这样一个社会只要提到一个平常百姓和所谓的有背景人士大家都免不了要做出有黑幕的第一反应,我想清者自清,如果楼主完全在理不能让人产生丝毫怀疑和疑问那做为看客的我们也无可非议,然而楼主本人都不得不为自己的材料辩驳几分,我想其中隐情有谁人能知?

发表于 2013-12-20 19: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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