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8日报道 12月3日,广东省陆丰市一名18岁的高中生琪琪因被“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据警方通报,琪琪曾于前一日到一家服装店购物。但没过多久,她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店主蔡某发布到微博上,并配文称其是小偷,请求网友进行“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被曝光,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网上的辱骂之声不绝于耳。琪琪不堪重负,决绝而去。
现在,主管部门已经“亮剑”,那么,千千万万的普通网民更应该站出来,坚决地对“人肉搜索”说“不”,抵制“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网民是互联网的主人,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它、爱护它、建设它,都应该自觉抵制“人肉搜索”,让这样的暴力行为在网络上彻底绝迹。这既是在保护别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网络空间不能无法无天。让“人肉搜索”在网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打造一个清明有序、人人受益的网络空间。
在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赵占领看来,“人肉搜索”直接涉及到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甚至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除了可能给当事人造成财产安全隐患之外,更可能严重影响到生活安宁、人格尊严等,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当事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
“网络‘人肉搜索’是通过无数网民群起曝光当事人个人信息、隐私的方式实现某种道德审判,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律规则,纵容了道德审判而忽视了法律审判。”赵占领说,“这很多情况下会演变成一种网络暴力,破坏了网络空间正常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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