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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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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月3日,网民“润牛”在平昌论坛发表题为“二中附近死人了  ”的帖子,称死者“死时上身裸路,好可怜的女子,又听说房东就把她丢在外面了 ”,与事实严重不符,引起网民的猜测和恐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构成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经调查,依法对其作出400元罚款的处罚。
  网络是法治之地,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平昌县公安局将与广大网民一起,共同维护网络和谐,创造网络纯净空间,对网络上故意散布谣言、污辱、诽谤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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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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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6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没了真实性,那就不是满足群众知情权了,二是混淆了视听。

发表于 2014-1-6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是有规矩的地方。
那们润牛大哥如果在周围几个人之间说说也许无妨,但在网络上,是对成千上万的网民说,一条不经意的、虚假的信息也许会引起轩然大波。
所以我们要事实求是地发言

发表于 2014-1-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后小道消息是弄准了在说啊:lol

发表于 2014-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不只是一传十,十传百那么简单,是有成千上万的人看的,然后又有成千上万的人传,所以这个面很广啊。看来我以后在网上说话真的要注意啊,那天不小心也要被请去喝茶:lol

发表于 2014-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可是真要吸取教训了·······

发表于 2014-1-6 18: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6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为啥死了的?

发表于 2014-1-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得好,就是应该整那些乱说的

发表于 2014-1-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公安给力,散播谣言的就应该受到惩罚。顶起!

发表于 2014-1-6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那些散布谣言的我觉得应该拘留,整几个典型。看他以后还敢乱说不?

发表于 2014-1-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有新闻啊,貌似是死在出租屋里 平昌中学的学生的嘛 身穿睡衣穿牛仔裤 元旦后就没上学

发表于 2014-1-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过头了吧????

发表于 2014-1-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版主是怎么审核贴子的?轻易就被通过了!

发表于 2014-1-6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传递正能量,鼓励大家向好向善

发表于 2014-1-7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贵局 什么时候发布死者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木先生 发表于 2014-1-6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麻辣社区版主是怎么审核贴子的?轻易就被通过了!

通木先生:感谢你对麻辣工作的关注,但是你可能还不太了解互联网运行流程。作为自媒体时代,人人可以注册说事拉理,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网络编辑页没有见到网络管理部门的通知,那是不可以随意扣押公民的发言的。当然,一旦引起法律纠纷,自然是谁造谣,谁失真,他自己担责了。

发表于 2014-1-7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太给力了,这种造谣的就应该严厉处罚

发表于 2014-1-7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网民都有发帖自由,但发帖务必客观理性,否则法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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