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第一国际各位业主: 我们被第一国际开发商骗了。按照我们购买第一国际房产所签合同第十一条,2011年8月开发商就应该提供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应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至今我们无法取得土地证,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对我们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经核实:开发商至今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取得土地大证,给业主们完空手道,更谈不上办分户土地证给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买个房子,开发商获得巨额利润反而欺骗我们,涉嫌商业欺骗,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应当报案索赔。 2013年12月 请相互转告 购房合同第二十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2011年12月27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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