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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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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 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70 元/人/年。其中:
"城乡低保对象"由财政补助 30 元/人,个人缴纳 40 元/人;"精
简退职老职工"由财政补助 30 元/人,个人缴纳 40 元/人;城镇
"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 I 至 II 级残疾人"、
城乡居民"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由财政补助 70 元/人,个
人不缴费。以上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必须以县民政局 2013 年 11 月
份审核在册的人员为准,城乡居民" I 至 II 级残疾人" 必须以
县残联审核在册的人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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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根据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卫生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巴人社发〔2013〕79号),2014年我县城乡居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70元/人,“低保”、“五保”、“三无”等特殊人员由财政实行全额或部份补助。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由各乡镇(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保无任何附加条件。请各乡镇按要求组织落实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也请广大网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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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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