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98|评论: 5

[及时新闻] 呼吁正能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 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春节前一天,28日,学府路金山庄园一起斗殴事件。由于南江城东派出所的处理不当,导致受害人在该小区受到不应该有的排挤,怀疑,猜测和白眼。对受害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心里伤害!目前由于受到该小区住户的严重误会,受害人一直出门在外,春节都不好意思回家。我也是刚知道受害人收到了如此不公平的人生对待。我希望大家呼吁正能量,可否让城东所出具一份证明,贴在该小区的公告栏?还受害人的一份清白。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1-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事件原由,如何的不公正

发表于 2014-1-2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的都是些草包。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1-2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将事情经过客观的写出来,这样大家才好给个评判!!

发表于 2014-1-2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最好把事情经过写清楚,相关部门才你帮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呼吁正能量

微墨长流 发表于 2014-1-22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最好把事情经过写清楚,相关部门才你帮你啊。

发生矛盾的是两家邻居,都住一楼,房子后面有个小院,也可以称为露天坝坝儿,一家一半,以当中的白瓷砖为界线。暂时把两家称为“袁某”,“周某”(受害人)。两家都是农村的,正巧以前都住在老家一个乡,又都认识。然后呢,又正巧,以前在老家时“袁某”偷过“周某”家的东西,由此两家产生恩怨。以前“周某”在南江租房住,租房住时“袁某”的邻居是一位老师。去年那位老师卖房,所以“周某”在去年2012年7月份时买了那位老师的房子。由于“袁某”一直在外打工未归,所以“周某”家也不知道邻居是谁?在春节前几天“袁某”回家了,得知“周某”家买了那位老师的房子,成了自己的邻居。“周某”家也知道了一直未出现的邻居原是同乡人,所以两家一直未说过话。春节前几天“周某”的父亲和母亲回了老家,只是“周某”和9岁的妹妹在家。“周某”18岁在一个美发店上班,9岁的妹妹在家看电视。就在"周某”的父亲回老家的这一天,“袁某”过来把“周某”家外面露天坝的几盆比较好的植物和花搬去了他那边。“周某”的母亲回家发现后又搬了回来。由于买房时“周某”的母亲经过仔细观察后才买的房,所以一切心中有数。就这样在“袁某”以为“周某”家不会发现的情况下,过了几天,也就是2012年春节前一天28日。“袁某”出来一看植物被“周某”家给搬了过去,于是过来质问“周某”的父亲,在一番口舌之战中,“袁某”又不要脸的给搬了过去。当时“周某”的父亲想算了吧,就那么点东西而已。于是一番口舌之战在“周某”的父亲退让后结束了,花被“袁某”搬走了。在下午时,“周某”上班放假了,回来后听闻刚刚发生的事后,非常恼火。心想刚刚搬来住没多久就这样,那不是以后衣服洗了都不敢在外面挂。于是“周某”又出去把几盆植物和花给搬了回来。没过一会儿“袁某”发现了,又过来质问,这时“周某”出现了,在外面的露天坝里与“袁某”争论了起来。争论中,“袁某”的大女儿出来了,大概22岁左右,指着“周某”问:你想干什么?“周某”怒回到:没你啥子事儿!这时“袁某”推了“周某”一下,“周某”也不甘示弱,推了“袁某”一下。就这样战火点燃了,“袁某”家三个女儿,外加“袁某”,和袁某的妻子五个人都加入了斗殴中,围殴“周某”和“周某”的母亲。打斗中,以“袁某”大女儿头部被打出血而停止!停止后“袁某”大女儿大放狂言,“老子要让你家陪得倾家荡产”!就这样“周某”和“周某”的母亲回到了家中。而“袁某”一家则出去报了警,报警后在小区中大骂“周某”一家,侮辱“周某”一家。称“周某”一家全是贼!警察来后,让“袁某”的大女儿去了医院,后,未了解任何缘由,在“袁某”的带领下去了“周某”家。敲开门后,“袁某”指着“周某”大骂:就是他,贼娃子!警察直接一句:小伙子,走!就这样出去后,在大家纷纷讨论和异样的目光中带走了“周某”!在派出所中,“周某”如实讲了事情经过,警员做好了笔录。“周某”在上面签了字,摁了手印。而“袁某”的笔录中这样写道:“袁某”一家在客厅中看电视,“周某”从露天坝潜入了“袁某”家的后门,偷走了“袁某”的一件皮夹克。“袁某”发现后追了出来,在露天坝中发生了厮打!就这样从1:00点多“周某”一直被拘留在值班室站着。经过派出所一下午的调查,最后在晚23:50几的时候“周某”才获得自由。第二天早上,也就是春节29日,“袁某”也被释放回家!“周某”还被要求赔偿“袁某”的大女儿2000元(医药费.劳务费.还有几个记不清了)。在此案件后,城东所未在该小区内出具任何证明,和说明。以至于小区内的居民一直认为“周某”就是贼。成天议论纷纷。而“周某”一直在小区居民异样的眼光中生活他自己却还不知道。一直到2013年9月份,“周某”处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的父亲在该小区内得知“周某”是个贼,去年还被别人逮到被派出所拘留过,后,坚决不同意两人的交往。认为“周某”在该小区内的声誉很差。“周某”自身也存在很大问题!这时“周某”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么久,自己在小区居民的眼中一直是个贼。由于受到严重心理伤害,再无颜面对那些居民的讨论和异样的目光,“周某”从那以后一直外出,至今未归。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城东所能出具一份证明,贴在该小区的公告栏之内!证明他自己不是个贼!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