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医院关于《通江论坛》网贴反应内容的回复
绯色琉璃: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县人民医院的关心与支持!针对你反应的“通江县人民医院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公愤,包工头决定跳楼”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据报,2014年1月29日12时30分,通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住院楼顶发现一男性工人欲跳楼。随即,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李国斌同志受院长委托立即奔赴现场了解处理协调。经查,该工人为县医院新区消防承包施工单位内聘民工曹某,因民工未能及时联系上消防承包单位负责人,担心工资收不到,求助。在现场民警的劝说下,曹某于13点自行下楼。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到了消防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饶某,该同志出差在南江,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属实,双方电话沟通晚上回巴中支付工资。13点45分,曹某驾车离开通江回巴中。
二、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我院在1月26日前就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将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如数划拨至工程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分别划拨至各分包单位,最后由分包单位将工资发放至民工手头上,医院负责监督民工工资发放,但医院方不能将工程款直接划拨至每个工人。
据此,不存在您所说通江县人民医院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院的关心和理解!
通江县人民医院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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