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履职尽责能力。 完善纪检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及时调整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将党风室、效能监察室、执法纠风室合并成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效能监督室,新增设了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预防腐败室。加强派出纪工委建设,为派出纪工委配备执纪执法用车4辆,招考工作人员4名。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县级部门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57个县级部门纪检组织全部实行派驻,同时对派驻纪检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提名任免、职务排序、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进一步明确,创造性地推动了县级部门纪检组织建设。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制定了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下午组织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为检验学习效果,近日,组织新进干部职工进行了闭卷业务考试,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亲自出题、亲自监考、亲自阅卷,对前三名人员进行表彰,对未及格人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召开2013年度全县纪委书记、派驻县级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专员)述职述廉会议,孔雀乡等5个乡镇和派驻县司法局等3个部门的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大会作了口头述职,其余乡镇和部门的纪委负责人向大会递交了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大会对述职人员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述职人员的年终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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